我終于搞清楚了,“筱華園”與“萌萌媽媽董小華E”,都是董小華的賬號。董小華使用“分身術”,為司馬南偷稅辯護甚至企圖洗白,執著得都有些令人感動了。古之所謂忠心耿耿,亦不過如此。
此前,“筱華園”賬號發了一個自編的小說,影射司馬南偷稅事件,表達自己的看法,即她認為司馬南是被MCN老板做局,導致“被動偷稅”,非主觀故意。司馬南正是這樣告訴她的,她就信了。
現在,出現了一個看起來很可信的證據,證明MCN老板確實有問題,這讓董小華抓到了救命稻草,仿佛一天烏云散,心上的太陽又出來了。然而董小華忘了或始終不愿面對,偷稅丑聞有一致命處。
上面就是“筱華園”編的小說。關于這個小說,我之前寫過一篇文章,進行過評論,其中我說到了這樣兩點意思:
第一,有關部門查出鉑金公司(MCN)大規模偷稅卻沒有公布,這套新說法出自司馬南之口,我是不會輕信的,只能說是將信將疑,而MCN老板曾通過王小東發聲說自己公司沒問題,這也是一面之詞,也不能全信。
第二,司馬南偷稅是不是冤枉、委屈,單從企業所得稅這一塊,就能充分說明,因為企業所得稅這一塊,與MCN沒有關系,司馬南實控企業通過虛列成本費用方式偷稅,這個鍋甩不掉的。
而且我給“筱華園”留言,問她企業所得稅怎么洗,她始終沒有回復,因為她根本就沒法回答,這是司馬南與她的命門!司馬南本人始終只說個人所得稅的事,而閉口不談企業所得稅的問題。
現在出現的新證據是什么?就是馬延明公布的一件事,說他:
經與北京稅務機關電話核實(有錄音為證),北京中易網天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和法定代表人、“十二屆全國青聯委員”、“十二屆北京青聯委員”饒瑾,被北京稅務機關列為稅務走逃(失聯)戶,所涉稅務案件,正在查處中。
馬延明,個人備注是“媒體人”,其他情況我并不了解,但我知道他是反對司馬南的,現在又知道他也揭露過饒瑾。有人說他是司馬南與饒瑾的克星。
據悉,正是馬延明,最先找到了司馬南在美國買房的證據,逼得司馬南不得不承認;也是馬延明,揭露饒瑾不是清華大學國際傳播研究中心研究員。
所以,馬延明的信息,可信度很高。所以,董小華似乎抓到了救命稻草,饒瑾正是她所說的那個MCN老板。
對于馬延明公布的這一關于饒瑾涉稅走逃的信息,這里先說一個題外話,那就是此人經王小東發聲的事。
當時,王小東爆料,MCN老板要通過他發聲,說自己被司馬南冤枉,逼急了他會自己出來回應。但現在看來,王小東被他欺騙了。王小東后來刪除視頻,是明智的。
由此我總結出一點,即他們這種人,司馬南與饒瑾這種人,“利”字當先,“信”字靠后,都是不可信的,都是嘴里沒有實話的人,不到最后是不會承認的。
言歸正傳。馬延明公布可信的證據,證明饒瑾涉稅問題,這似乎讓董小華看到了希望,說“情況如我所料”,然而,我在上一篇文章里就說過,即便司馬南在個人所得稅上是被做局了,但是企業所得稅上的責任,他絕對是推脫不掉的。
司馬南實控企業北京某影視策劃中心,通過虛列成本費用,違規享受小微企業優惠政策等方式,少繳企業所得稅75.32萬元。這與MCN沒有任何關系,純粹就是司馬南自己干的好事。
這就是司馬南的命門,也是董小華的命門。然而,董小華對于司馬南偷稅卻始終“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她睜一只眼,看司馬南可能被人做局。她閉一只眼,不看司馬南在企業所得稅上干的勾當。董小華不會說75.32萬元不算什么吧?
再者,我還指出,即便MCN沒有代扣,司馬南本人也是可以在個稅APP上查看到的,根本不需要看稅票,不信去問問沈逸教授,問胡錫進也可以。一年看不到,兩年看不到,……五年看不到,這個還能再說不是故意偷稅嗎?與饒毅合作的,難道只有司馬南嗎?其他人怎么沒這個問題?
所以,我的結論就是:
新證據出現也翻不了盤,司馬南偷稅誰也洗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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