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楊凌示范區黨工委管委會辦公室印發《秦創原旱區現代農業產業創新聚集區建設支持政策》,提出11條真金白銀的具體舉措,加快推進秦創原旱區現代農業產業創新聚集區建設,聚集省內外農業科技優勢資源,將創新優勢轉化為聚集區高質量發展優勢,輻射帶動全省乃至旱區現代農業產業發展。
01加快科技創新平臺建設
支持聚集區內企業牽頭與國內外高校院所聯合共建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等各類科技創新平臺,推進各類創新要素跨區域、跨主體鏈接。對新組建的國家級、省級各類創新平臺,分別給予500萬元、100萬元的后補助。
02構建全鏈條中試孵化體系
支持區內企事業單位建設概念驗證中心、中試基地、科技企業孵化載體等平臺,為科技成果提供中間試驗、技術熟化等全鏈條服務,完善“創業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區”一體化孵化體系。對獲批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后補助。
03推進科技創新人才集聚
對在聚集區內創辦企業或開展成果產業化經營活動的A類、B類人才,按照固定資產投資額2%比例分別給予一次性不超過600萬元、400萬元的項目配套獎補。
對在聚集區內企業就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楊凌無自有住房的高校本科以上畢業生,按照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三個學歷等次,分別提供不少于50平米、30平米、20平米保障住房,期限最長3年;無房源可以保障時,每人每月分別享受600元、400元、200元租房補貼,最長補助3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落戶楊凌到入區企業就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分3個年度補助10萬元安家費,在楊凌購房的分3個年度補貼10萬元。
04加強技術轉移人才隊伍建設
采取培訓提升、社會遴選等方式,打造一支懂技術、懂市場的“推廣專家+農技員+科技經紀人”的農業技術轉移人才隊伍。開展技術轉移人才貢獻度評價,對年成功撮合技術成果轉化交易5項以上或交易金額達到500萬元的人才,按照實際技術交易金額的2%給予獎勵,每人每年最高20萬元。
05支持成果轉化服務機構發展
探索開展品種權價值評估,推動開通辦理植物品種權質押融資業務,促進種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對首次獲評國家級、省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的,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鼓勵搭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交易平臺,對年促成科技成果轉化10項以上或轉化金額達到1000萬元的成果轉化服務機構,給予30萬元一次性補助。
06建立常態化項目路演機制
發布重點產業領域需求目錄,鼓勵區內高校院所、企事業單位開展常態化項目路演,打造“需求+成果+產業”聯動路演模式,按照每場次1000元給予補助;對參與路演并在聚集區內實施轉化的優秀項目,通過“以演代評”的方式給予補助支持。
07支持科技成果在聚集區落地轉化
支持企業積極承接“三項改革”科技成果,對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成立的科技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種子孵化項目補助。圍繞聚集區重點產業領域,對在示范區內轉化重大科技成果并設立企業的,給予實際支付成果交易額5%、最高50萬元的后補助或貸款貼息。
08加速科技成果轉化推廣
支持聚集區內科技企業或產業創新中心牽頭聯合高校院所,建立科技成果轉化利益共同體,共建基地、共轉成果、共享收益。經示范區認定的“企業+團隊+基地”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聯合體,按照聯合體研發經費投入的50%,以科技項目形式給予最高50萬元經費支持。支持聯合體建設科技成果轉化或示范推廣基地,對成果轉化或示范推廣成效明顯的,按照轉化推廣經費投入的30%,以推廣項目的形式給予每個基地最高50萬元的后補助經費支持。
09壯大科技企業隊伍
對聚集區內新獲批的省級瞪羚企業、省級潛在瞪羚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10萬元資金獎補;對有效期滿通過復審的省級瞪羚企業、省級潛在瞪羚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資金獎補。對聚集區內新入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每家給予1萬元獎補,對連續三年入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再次給予相應補助。
10強化科技金融支持
加快推動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基金和種業基金,積極引入高水平基金和投資團隊,對前瞻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進行投資。完善科技金融風險補償機制,推動設立種業及農業科技企業風險補償擔保基金。支持金融機構進一步豐富科技成果轉化金融產品,探索對成果概念驗證、中試、產業化等不同階段差異化的支持方式。
11優化財政科技經費投入方式
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先投后股”專項資金,先期通過科技項目形式支持,在所投企業實現市場化股權融資或進入穩定發展階段后,將投入的財政資金轉化為股權,股權由示范區創新創業園公司代持。實施市場化管理,財政資金退出時返還至“先投后股”專項資金,形成財政資金循環運行的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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