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查處效能,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4月16日至次日凌晨,來賓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組織開展道路交通違法整治攻堅行動第三次集中行動。
行動針對轄區道路交通規律特點,科學安排勤務,支隊領導率隊支援一線,嚴查嚴管“兩客一危一貨”、面包車、摩托車等重點車輛和酒駕醉駕、“三超一疲勞”、無牌無證等易肇事肇禍交通違法行為。
當日16時20分許,象州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該縣G355線1703公里500米路段開展整治行動。期間,執勤交警在對一輛桂G44***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進行檢查時,發現駕駛人陸某并未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屬無證駕駛。陸某因實施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摩托車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并暫扣其機動車。
17時27分許,支隊二大隊在興賓區小平陽鎮某糖廠附近路段開展整治行動。期間,一輛車牌號為桂A****3的重型自卸貨車經過執勤路段,執勤交警敏銳察覺到該車存在超載嫌疑,便立即示意駕駛員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經核查,該重型自卸貨車核載15370KG,實載72520KG,超載率竟達371.8%。車輛駕駛員楊某因實施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百分之一百一十以上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依法對其處以駕駛證記分、罰款的處罰。
17日00時40分許,支隊一大隊在興賓區大橋路附近路段開展整治行動期間,執勤交警對一輛無號牌摩托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駕駛員余某涉嫌嫌酒后駕駛。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顯示余某體內酒精含量為330mg/100ml,已達到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標準。經進一步核查,余某并未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余某因實施醉酒后無證駕駛無號牌摩托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暫扣其機動車,并帶至醫院抽血待檢。目前,該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據統計,此次行動共出動警力近300人,警車60余輛,設置21個臨時執勤點,現場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近1200起,其中酒駕醉駕26起,超員23起,超載36起,無牌無證98起。
廣西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
守法規知禮讓
終審:莫崇貴 審核:譚晶晶
責編:羅雪濤 編輯:朱廣燕
圖片:盤羅婷 來源: 象州 大 隊、二大隊、一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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