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一家宴會中心“1男2女將舉辦婚禮”的消息引發熱議,從網傳的婚紗照、視頻以及請柬中均顯示,兩位女子身穿婚紗與一男子身穿禮服同框,令人詫異。最終,警方確認三人拍攝婚紗照行為不違法,當事人從未真正實施“一夫二妻”婚禮。經過民警教育勸導,這一鬧劇才收場,原定4月19日的三人婚禮計劃取消,新郎將僅與現任未婚妻完婚。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規定,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從公序良俗上說,一夫一妻制也是我國婚姻家庭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維護婚姻家庭的穩定和社會秩序。警方經過調查,認為三人拍照不違法,說明查證了三人不構成重婚行為,不涉及重婚罪,但其導向仍然與法律和道德背道而馳。
據了解,其中一名女子是新郎前妻,另一名女子是其即將結婚的新娘,三人拍攝婚紗照系“鬧著玩”。三人關系融洽、相處和諧是個人選擇甚至是隱私,可以不做評價,但是舉辦婚禮是一個公開的儀式,相關的婚紗照和內容在網絡上傳播也意味著進入公共視野,這種行為極大地挑戰了社會公眾價值取向的底線。
“開玩笑”三個字不是法律豁免的理由,其行為已經形成一定法律風險。若男子與兩女子存在重疊的事實婚姻關系,則觸犯我國《刑法》;若是以此博眼球、炒作事實,嚴重違反公序良俗,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則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散布謠言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可以處以拘留和罰款。筆者認為,警方沒有立案并處罰,可能考慮婚禮本身沒有虛構,不屬于編造謠言,三人也許并沒有主觀的傳播和擾亂公共秩序意圖,可謂在公共審視下“懸崖勒馬”,但作為成年人,沒有意識到帶來的嚴重后果,其影響也不可謂不惡劣。
婚禮是婚姻的外在儀式和印證,是讓更多人見證、分享的過程,我們有無數詞藻形容婚禮的莊重、神圣,而這三人卻實實在在地破壞了婚禮的這一屬性,將儀式當作一場“兒戲”。人有著社會屬性,婚姻關系也是社會構成的基本關系,不能因為自己“特立獨行”,就肆意凌駕于社會秩序之上。婚姻的幸福既是兩個人雙向而行,也建立在對法律的尊重、對社會規則的敬畏之上。
評論員 劉瀏
校對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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