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聯合調查組發布情況通報:
近日,有媒體報道我區一農文旅項目經營受阻等相關問題,我區高度重視,成立聯合調查組開展調查,經初步核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永寧街道項目審批把關不嚴。經查,張圩社區股份經濟合作社政策把握不準、街道把關不嚴,在涉禁養區項目發包公告中出現“水產養殖和精品養殖”內容。發現相關問題后,社區已向中標企業江蘇楠寧溪地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口頭告知,但未在合同中明確涉禁養區及相關要求,從而引發爭議。關于項目審批中出現的問題,區紀委監委已開展核查,并將依規依紀依法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處理。
二、企業在經營中涉嫌違反防洪法,街道牽頭組織聯合執法進行制止。經查,江蘇楠寧溪地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自2024年10月起,在承租區域破壞涵閘設施、破壞侵占防洪堤壩,相關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37條規定,在社區、街道多次送達《合同履約情況建議書》《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等后,仍未整改。對此,街道牽頭組織聯合執法,制止破壞行為并依法開展行政處罰,及時組織受損堤壩修復工作。在執法過程中是否存在違規行為,將進一步核查。
三、關于經營爭議問題,雙方正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目前,法院正在審理中。
此前報道:南京一農文旅項目投1700萬后遭堵門,當地先招商后翻臉?
據大象新聞報道,2024年10月以來,江蘇楠寧溪地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在南京市浦口區永寧街道張圩社區張圩路,經營的蒿子圩華東南山棲地農文旅綜合運營項目,屢遭當地街道和社區的阻撓,封路、堵門、斷電、停水……導致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舉步維艱,近2000萬元的投資難以收回。
“公司于2023年6月拍下了《張圩社區蒿子圩片區2901.36畝水面、土地和房屋出租》項目,發包公告明確該項目用于水產養殖等農文旅活動。”郭杰邊說邊打開江蘇省農村產權交易信息服務平臺,平臺上顯示,該項目租期10年,租金底價120萬元/年,每三年遞增10%,租金總價1351.32萬元,租金一年一付,另需年利潤分成10%,每年保底分成不得低于20萬元。企業需圍繞精品漁業項目,重點打造水產養殖、精品垂釣賽事、路亞等綜合農文旅項目。但不允許改變資源資產現狀,不允許私搭私建,不允許另作他用。發包方是永寧街道張圩社區股份經濟合作社。
2024年11月19日,公司收到永寧街道農業服務中心的告知書,稱蒿子圩屬于浦口區規劃設定的禁養區,禁止用于水產養殖。告知書稱,根據浦口區【關于印發《南京市浦口區養殖水域灘涂規劃(2018-2030)》的通知】(浦政發〔2018〕291號)的文件相關要求,劃分禁養的區域,禁止開展水產精養殖。建議停止一切有關池塘精養的相關工程建設,否則后期造成的投資損失由公司自行承擔。
2024年12月,張圩社區一紙訴狀將公司告上法庭,請求法院確認雙方于2025年1月26日解除合同的行為合法有效。并請求判決被告立即停止在租賃土地上的施工行為,將所承租的全部資產返還原告并撤場,并支付剩余租金248705.33元及違約金20萬元。
來源:江蘇政風熱線、 浦口發布 大象新聞此前報道 B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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