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之心很“上頭”
當心沖動一時爽
麻煩在后頭
員工離職拒辦交接
引發經濟損失被訴至法院
2023年4月,江蘇南京,某教育咨詢公司與陳某簽訂勞動合同,約定陳某擔任公司財務,合同期一年。8月底,公司突遭經營危機,作為唯一財務的陳某,自8月30日起以病假為由缺勤,導致公司納稅申報停擺、對外支付受阻、工資發放斷檔,財務系統面臨“休克”。
老板周某心急如焚,多次催促陳某提供財務電腦開機密碼和相關系統賬號密碼,但始終未得到回應。9月8日,陳某以短信形式向老板提出辭職申請,但未告知相關密碼,也未辦理交接。公司老板周某?多次催促未果,只好委托第三方破解密碼,支出費用若干。
這場因工作交接引發的糾紛,最終由老板周某起訴至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公司主張陳某賠償因未辦理工作交接造成的損失4.2萬元(其中破解電腦密碼費用3.84萬元,委托第三方處理財務工作費用0.36萬元)。
法院:酌定賠償4000元
證據不足部分駁回
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后查明,本案核心爭議在于財務人員離職時的交接義務。陳某?是公司唯一財務人員,掌握核心財務信息,在離職前后持續拒絕提供密碼,導致公司不得不委托專業機構破解密碼,協辦事務。
本案中,原告主張其委托第三方進行密碼破解支出3.84萬元,但其當庭陳述的委托密碼破解過程、合同簽訂過程前后不一,且該支出明顯高于市場價格,故該院對其密碼破解支出3.84萬元的主張不予采信。
財務密碼如同企業命脈,專業崗位人員應當預見拒不交接的后果。考慮到因被告拒絕提供財務電腦密碼、拒絕辦理工作交接客觀上確實會對原告造成一定的損失,結合原告委托財務公司對其未交接工作進行梳理等支出,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最終酌定被告賠償原告因未辦理工作交接造成的經濟損失4000元。
法官:離職時應做到“三清”
離職并不意味著與原單位“一拍兩散”,依法依規完成工作交接是每一位勞動者應盡的法律責任和義務。工作交接的順利進行,不僅關系到原單位的正常運轉,也關乎勞動者自身的職業聲譽。只有保證工作的連續性,才能讓整個職場秩序穩定有序,切實保障用人單位、勞動者以及其他相關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法官提醒,專業崗位人員更應樹立身份責任意識,離職時做到“三清”: 工作內容交接清、財務賬目核對清、系統權限解除清。 用人單位則需完善“三項機制”: 關鍵崗位AB角制度確保“密碼不隨人走”、電子數據云備份實現“離職不斷檔”、離職預警系統做到“風險早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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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來源:CCTV今日說法
法治浦東綜合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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