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家供應商聯合控訴地利生鮮:
拖欠貨款及保證金超628萬元
大連市內多家地利生鮮門店停業,很多消費者會員卡里的余額沒有消費完,預估余額超過500萬元。此前報道:大連一生鮮超市,門店全部停業!最新回應...,本報對此事進行報道后,有多名曾經給地利生鮮供應果蔬、肉類的供應商反映,地利生鮮方面拖欠他們貨款。初步統計,地利生鮮拖欠45家供應商保證金、貨款總額高達628萬余元。對此地利生鮮方面表示“目前沒有錢還”。
地利生鮮拖欠夫妻檔供應商33萬貨款
李先生和王女士夫妻倆在甘井子區南關嶺太子橋附近的大連果菜批發市場,從事蔬菜批發生意已有多年。大約五年前,他們開始與地利生鮮方面建立合作關系,為其供應新鮮蔬菜?!拔覀儾捎玫氖窍裙┴浐蟾犊畹暮献髂J?,最初還繳納了5000元保證金?!崩钕壬貞浀馈?/p>
在合作初期,雙方交易順暢,按照約定流程,夫妻倆送貨后,地利生鮮通常會在一個月內完成貨款結算。然而,這種良好的合作態勢在去年下半年發生了轉變。李先生表示:“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地利生鮮方面就開始出現拖延付款的情況,結算周期變得越來越長?!?/strong>
李先生介紹,截至去年10月最后一次供貨時,地利生鮮方面已累計拖欠他們貨款達13萬余元?!皩嶋H上,拖欠金額遠不止這些?!崩钕壬a充道,“因為我們夫妻各自名下都注冊了公司,我妻子王女士名下的大連良田千傾農業產品有限公司也被拖欠了近20萬元,兩家公司合計被拖欠總額超過33萬元,另外還有保證金沒有返還?!?/strong>
簽訂還款協議后
還款承諾全落空
面對日益嚴重的拖欠問題,李先生夫婦多次與地利生鮮方面進行交涉,但對方總是以“資金周轉困難”等各種理由推諉拖延。在持續追討下,去年12月中下旬,地利生鮮方面終于與兩家公司分別簽訂了書面還款協議。
記者獲得的還款協議顯示,其中王女士公司的協議明確約定:截至2024年12月19日,大連地利晟睿供應鏈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地利生鮮子公司,下稱地利晟睿)欠大連良田千傾農業產品有限公司19.9萬余元。還款計劃具體為:2025年1月20日前支付5.99萬余元首期款;自2025年2月起,每月月底前支付1.16萬余元,直至2026年1月30日前付清全款。
協議中還特別約定了違約責任條款:若地利晟睿任意一期款項逾期支付,債權人有權要求對方立即清償全部剩余欠款;逾期付款的,應按剩余款項的日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同時,債權人因追討欠款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等合理費用也由違約方承擔。
然而,讓李先生夫婦深感失望的是,盡管白紙黑字簽訂了還款協議,地利晟睿卻始終未能履行任何付款義務。“從簽訂協議到現在,對方連一筆款項都沒有支付過?!崩钕壬鸁o奈地說。更令他們震驚的是,他們發現地利晟睿辦公場所已大門緊鎖,人去樓空?!盁o論是通過電話聯系還是上門催討,我們都找不到任何負責人。”
目前,李先生夫婦正在積極收集證據,準備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遭拖欠87萬,簽還款協議后分文未付
記者了解到,與李先生、王女士夫妻倆有相同遭遇的供應商不在少數,他們都遭遇了地利生鮮方面拖欠貨款的問題,涉及金額從幾萬元到數十萬元不等。孫先生是西崗區大菜市的一名蔬菜批發商,大約三年前開始為地利生鮮供貨,當時他同樣繳納了5000元保證金。
孫先生反映,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地利生鮮方面就出現了貨款結算滯后的情況?!捌鸪踔皇茄舆t幾天,后來拖欠時間越來越長?!睂O先生告訴記者,盡管他多次前往公司催要貨款,但對方總是以各種理由推脫。截至去年年底,地利生鮮方面拖欠孫先生的貨款累計已達87萬余元,此外還有5000元保證金沒有返還。
去年12月中下旬,在孫先生等供應商的強烈要求下,地利晟睿與供應商們簽訂了書面還款協議。然而協議簽訂后,公司并未按照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皡f議成了一紙空文,我們被徹底忽悠了。”孫先生無奈地說。
45家供應商組群,欠款統計超628萬
目前,遭拖欠貨款的供應商已自發組建微信維權群,截至記者發稿時,已有45家供應商加入。據群內初步統計,地利生鮮方面拖欠這45名供應商的貨款及保證金總額高達628萬余元。
記者獲得的統計表顯示,單個供應商被拖欠金額從最低的5000元保證金,到最高的七八十萬元不等,其中超過50萬元的大額欠款就有多筆。一位供貨商表示,地利生鮮方面拖欠貨款,不僅影響了他們的正常經營,更讓眾多中小供應商面臨嚴重的資金壓力。
“這還只是我們目前能聯系到的部分供應商,”李先生透露,“實際上受影響的供應商人數和拖欠總金額要遠高于現在的統計數字?!泵鎸﹂L期拖欠,部分供應商已采取法律手段維權。
地利生鮮方面表示“目前沒錢還”
4月15日,記者聯系了大連地利生鮮農產品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大連地利生鮮”)相關負責人。對方表示,地利晟睿作為大連地利生鮮的子公司,確實存在拖欠眾多果蔬、肉類等供應商貨款的情況。
“具體涉及多少供應商、拖欠金額有多少,我這邊沒有詳細數據。當初簽訂還款協議后,公司收走了所有相關材料。”該負責人稱,自己曾就還款協議事宜向公司反映,但“得到的答復是公司目前無力償還,正在籌措資金,供應商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律師:供應商協商不成可訴訟
北京市盈科(大連)律師事務所的王金海律師說,依照《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六條規定,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支付價款。若合同中對付款時間有約定,購買方應按約定時間付款;若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在收到貨物時就應支付價款。
由于商家已經收到相關貨物,在未按時付款的情況下又達成了還款協議,現在商家又違約,此種情況下,售賣方單純的收不到貨款就屬于民事糾紛,應先嘗試與對方溝通協商,要求支付貨款。協商不成,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解決,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支付貨款及承擔違約責任等。
對此事本報將持續關注。
半島晨報、39度視頻首席記者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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