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西寧4月17日 (記者楊啟紅)記者從青海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開的新聞發布會獲悉,《青海省清潔能源產業發展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審議通過,《條例》分總則、發展規劃、開發利用、并網消納、產業創新、保障監督、附則,共七章四十三條,將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條例》不僅填補了省級立法在清潔能源產業發展方面的空白,為青海省清潔能源產業發展提供更加堅實的法治保障,更是為國家立法進行探索試驗,為在更高層次上促進清潔能源產業發展作出青海應有的貢獻。”青海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謝平介紹。
《條例》主要內容立足省情,規范具有青海特色清潔能源產業范圍;明確職責,規范促進清潔能源產業發展體制機制;綜合施策,推進清潔能源“并網消納”協調發展;完善鏈條,強化清潔能源產業鏈建設要素支持;強化保障,重點解決清潔能源產業發展突出問題。
格爾木烏圖美仁光伏光熱園區。人民網記者 甘海瓊攝
其中,推進清潔能源“并網消納”協調發展方面,發電環節,規定省政府能源主管部門統籌協調清潔能源電源項目與配套送出工程開發建設,電網經營企業按照相關規劃和規定要求,統籌建設或者改造清潔能源發電項目配套電網設施,確保電源建設項目進度相匹配,并對電網經營企業接受電力并網運行也作出規定;儲能環節,明確省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制定促進儲能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統籌布局各類儲能等項目建設,推動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多元儲能體系;消納環節,規定省政府能源主管部門通過各種激勵措施,提高清潔能源電源外送能力,推進抽水蓄能與新型儲能協同發展,提升清潔能源消納水平,支持清潔能源發電企業、電力用戶參與綠電交易和綠證交易,提升綠電消納比例。
完善產業鏈條方面,《條例》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支持清潔能源產業鏈協同發展,推進電源、電網、負荷、儲能、風光制氫一體化等項目建設,壯大以清潔能源發電成套裝備、關聯設備制造為主體的產業鏈。具體通過產業創新一章,圍繞完善新能源產業鏈體系,從清潔能源產業關鍵技術研發、標準體系、清潔能源產業鏈協同發展、發展綠色算力產業、清潔能源產業園區建設、循環利用、交流合作等方面進行規定,推動形成特色優勢清潔能源產業集群,為建設國家清潔能源產業高地提供保障。
青海風能資源豐富。人民網記者 楊啟紅攝
青海省能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袁衛民表示,《條例》建立健全清潔能源產業工作體制,推動清潔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強清潔能源產業工作創新支撐,促進清潔能源產業工作融合發展,構建清潔能源產業工作保障體系。《條例》出臺能夠進一步凝聚社會共識,穩定發展預期,破除體制機制障礙,鞏固提升產業競爭力,有力推動清潔能源健康有序發展。
青海作為清潔能源大省,發展清潔能源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清潔能源資源品類齊全,太陽能、水能、風能資源位居全國前列。截至去年底,全省清潔能源裝機占比94.6%,新能源發電裝機占比70.7%,均居全國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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