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可以回家!訂婚強奸案戳穿了多少人的認知牢籠。
山西訂婚強奸案的背后藏著一連串令人唏噓的遺憾。用一句話說,就是機會就在眼前,但被他們親手砸碎了。
再用一句話說,就是母親徹底葬送了兒子的自由。
雖然不服說要上訴,但二審是終審,成功率很低。
他們以低概率搏命運,卻不管自己的籌碼夠不夠。
但其實就差一步,被告人就有了緩刑的機會。
審判長解釋本案時,讓人隔著屏幕替他揪心。
是的,他原本能捧著緩刑判決回家,卻因為庭審翻供以及拒不認罪,硬生生地把自己推進監獄大門。
更費解的是,當社區矯正機構根據指示上門時,固執的父母竟拍著桌子喊開了:我兒子沒罪。
他們親手撕碎了通往緩刑的通行證,這操作讓人感覺好訝異。
審判長的話算是掏心掏肺吧:
鑒于本案有別于普通強奸案件,法院為了化解社會矛盾,修復社會關系,釋放司法善意,把審理期限抻到最長。
同時,法官們對著30多項辯護材料逐字較真,被害人也沒有咬著逼著重判。但是這家人卻愣是把司法善意當了空氣,堅決不同意緩刑,因而拒不配合。
任憑法院怎么苦口婆心,但努力白搭,他們偏要往地雷陣里沖。
二審法庭上翻供不認罪,擺明了一副我要打臉法官的架勢。
法院給足了臺階但他們偏要拆梯子,這頓操作讓人驚嘆。
這是短視、無知、偏執、傲慢的集體作祟。能集于一體的人不是很多,不知道律師有沒有對此做過工作。
這個案子中,父母的確舔犢情深,但是卻成了兒子的催命符,成了絆腳石。
這是慈母多敗兒的現實版,看了讓人后背發涼。
但即便如此,有律師解讀,三年量刑有法與情的考量,是最低的。
唉,法律給出的生路或許只能留給肯低頭的人。
想不明白,他們為什么要演我命由我不由天的戲呢?
想不明白,女方退還了彩禮,從立案前到二審完結,他們為什么一直拒收呢?
這個案例或能讓更多人讀懂,人生可怕的不是監獄,而是比監獄更可怕的認知牢籠!
總結一下本案的緩刑要點:
1.法定條件:明確援引《刑法》第72條,強調悔罪與社會危險性的評估。
2.司法程序性努力:法院為促成緩刑延長審限多次調解多方努力,但被告方拒配合。
3.結果導向:拒不認罪+家屬拒監管的雙重因素導致緩刑落空,最終維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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