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愛情與婚姻的追尋之路上,每個人都懷揣著自己的期待與標準。
然而,當一個人無法認清自身的優劣勢,內心的期待嚴重脫離現實時,結果往往只會求而不得。
近日,一位 52 歲男子的相親要求在網絡上引發熱議。其條件之 “苛刻”,讓人瞠目結舌,也引發了人們對于婚戀觀的深刻思考。
主人公姓余,江蘇徐州人士,目前在浙江杭州當廚師,今年已經52歲。
五年前,余大哥與前妻分道揚鑣,女兒跟隨媽媽生活。或許是為了尋求生活的陪伴,或許是渴望新的情感寄托,現在他想要重新再組建一個新的家庭。
機緣湊巧,一位名叫“君君”的老鄉得知了余大哥的意圖,正好自己也投資開著一家婚戀中介機構,于是便鼓勵他到店里充個會員,方便給他介紹對象。
不過,余大哥的擇偶標準可謂十分 “硬核”,他提出了3點女方必須達到的標準。
1、自己在杭州沒有買房,因此女方條件要好一點的;
2、女方年齡不能超過40歲,因為以后生小孩的話,超過40歲就算高齡產婦了。
3、女方身高要在一米六左右,兩個人要是合眼緣,157、158也無所謂。
“最好女方要有房嗎,這樣我的壓力會輕一點,省得又要買房又要生小孩。”余大哥如是說。
他知道自己的要求有點高,但店里負責人表示沒問題,并表示肯定會幫他物色好,語氣十分肯定。
在余大哥與老鄉君君的聊天記錄中,對方也說過是“按照我那天跟你溝通的去給你介紹的”這樣的話,并表示不會讓他失望。
“她們說得那么肯定,所以我才把錢交了嘛。”
就這樣,余大哥交了9800元,雙方簽訂了一份合同。合同明確了服務期限為3個月,達到與6個相親對象交換聯系方式的目的。
另外,合同中也表明,乙方會按照約定協助甲方成功交友,但鑒于婚戀行業擇偶意向的不可控性,本合同不以甲方是否成功交友來判定違約。
簽完協議,婚介中心開始陸續給余大哥介紹對象,但當跟第四位女士見完面之后,他就有點兒后悔了。究其原因,介紹來的每位女士,都要求余大哥買房,這是繼續談下去的前提條件。
“我事先說過了,我自己沒有房的,你找一個叫我買房,找一個叫我買房。我買是可以買,但是壓力太大了呀,對不對?”余大哥這樣抱怨道。
這個時候,他已經打起了退堂鼓,曾跟中介表明心意:自己要求的條件比較難,叫他們不要再給自己介紹了。之前交的9800元,退一部分,終止合同好了。他提出退8000元,但中介的一個主任表示太多了。
之后,中介沒再提退款的事,而是繼續給余大哥介紹對象見面。
截至目前,余大哥一共與5名女士見過面,每一個都提出了讓他買房的要求。現在合同期限已過,但和約定的與6位女士見面的任務尚未達成,而店鋪卻關門大吉了。
余大哥再次聯系老鄉君君,要求退錢,不過現在他降低了自己的退款訴求,只要退自己7000塊即可。
君君則表示,讓他跟對接的紅娘聯系,自己不便參與。
后來,君君直接來到了采訪現場,一見面就略帶譏諷地來了兩句靈魂質問。
“你要找黃花大閨女,是不是?”
“還要找人家有房子,對不對?”
君君表示,現在店里的業務全部轉到線上了。余大哥的合同期已滿,而且承諾的介紹6位女嘉賓也都服務完了,沒辦法退錢的。不過,后續有合適的人選,還可以繼續幫他介紹。
一個說只見面了5個,一個又說介紹了6個,到底誰在說謊呢?此時余大哥表示,之前見過的女士的聯系方式都已經刪除了,他現在也說不清楚到底見了幾個。
對于老鄉提出的繼續給他介紹對象的方案,余大哥明確表示拒絕,堅持要退錢,將考慮其它途徑維權。
筆者個人認為,有白紙黑字的合同擺在這里,他想要把錢退回來恐怕比較難。
此事一經曝光,迅速在網絡上引發了網友們的熱烈討論。大家紛紛對余大哥的要求發表看法,不少網友言辭犀利,直言他的要求不切實際。
有人調侃道:“這條件,就算想當上門女婿都難實現,哪個有房的 40 歲以下女性,會看上 52 歲還沒房的他呢?”
還有人吐槽:“52 歲了,提這樣的要求,真不如去養老院呢,在那兒或許還能安心養老,別在相親市場‘異想天開’了。”
更有網友感慨,現在的年輕小伙兒,即便自身條件不錯,有車有房且長相帥氣,都不一定能找到對象。這位余大哥憑什么在自身條件并不突出的情況下,提出如此高的要求?
從外表看,余大哥就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大叔,穿著樸素簡單,甚至指甲都未曾注意修剪,整個人顯得并不出色。這樣的外在形象,與他提出的高標準擇偶要求形成了鮮明反差,也難怪會引發網友們的群嘲。
說實話,年輕人里或許會有只為了愛情結婚的,只要倆人有感情,其它都可以不在乎。但四五十歲年紀的女士再考慮結婚,大部分一定是有所圖的,要么圖對方能穩重持家,要么圖以后有個依靠。
比自己老,還得自己條件不錯,自己有房,那人家圖你什么呢?不得不說,余大哥這條件也確實有點兒脫離實際了。
當然,也有網友深表不服:“結婚是雙方的事情,憑什么女方可以提各種條件,男方提幾個條件就被大家嘲笑?人家就是想找這樣的,不符合條件的寧可不談,不行嗎?”
其實這也正是婚戀中介的問題所在,沒有金剛鉆,就別攬瓷器活兒。余大哥的要求雖然苛刻,但是提前就講明白了。你這里要沒有這樣的資源,就不應該給承諾。
簽了合同收了錢,又嫌人家提的條件高,然后隨便介紹幾個不符合要求的湊數兒,這不是欺騙消費者嗎?當真應了那句話:老鄉見老鄉,坑你沒商量……
理想的婚姻與愛情,是兩個人心靈的契合,是相互扶持、相互陪伴走過人生旅程。
但是,經濟基礎等物質條件在生活中也有著重要作用。打鐵還需自身硬,如果提出遠超自身條件匹配度的要求,那么很可能會在追尋愛情的道路上漸行漸遠。
希望余大哥以及有著類似情況的人,能夠重新審視自己的擇偶觀,多關注自身與他人的內在品質,在現實的基礎上尋找那份屬于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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