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關系佐證材料”需要提供什么?目前住房只有購房合同,還未辦理不動產權證書,能登記戶口嗎?
針對市民關注的戶籍辦證熱點問題,成都公安聯合成都日報錦觀新聞進行了解答。
常見問題
問:“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具體是提供什么材料呢?
答:“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可以提供能直接證明親屬關系的戶口簿、出生證、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協議等證件或法律文書,沒有上述證件或法律文書的,可以請單位復印人事檔案中能證明親屬關系的個人檔案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或者原籍地派出所查詢到能證明親屬關系的歷史戶籍檔案并加蓋印章。
問:目前住房只有購房合同,還未辦理不動產權證書,能登記戶口嗎?
答:已經交房的可以登記戶口,還未交房的暫不能登記戶口。
問:在本市其他派出所辦理了居住登記,現在搬家了,在哪里申領居住證?
答:申領人在現居住地進行實有人口登記后,滿足近一年內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的居住登記時間在6個月以上的,且符合申領條件的,可向現居住地派出所申領居住證。
問:身份證丟失(或到期),本人戶口不在成都,是否可以在成都補辦(換證)?
答:可以,成都任一區(市)縣公安辦證中心、“成都公安一站式服務辦證點”均可受理異地身份證換、補領,本人到場,憑以下公安機關頒發的有效證件之一即可,具體包括:居住證、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機動車駕駛證。辦證時限為30天。
問:18周歲生日當天還能申請市外遷入投靠父母落戶嗎?
答:可以的。申請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戶,“18周歲”時間從生日第二天開始計算,也就是18周歲生日當天仍可以申請落戶,生日第二天不再符合申報條件。同理,申請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父親滿60周歲、母親滿55周歲生日的第二天才可以申請,生日當天不符合申報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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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日報錦觀新聞 記者 何良 供圖 成都公安 責任編輯 錢虹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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