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在“密室逃脫”中感受緊張與刺激,結果被NPC(由真人扮演的非玩家角色)嚇到摔破頭。2024年7月,淮安中學生陳某和同學一行六人到一探秘活動館玩《京城會館》密室逃脫游戲,結果遭遇這樣的意外。事后,陳某將探秘活動館訴至法院。現代快報記者獲悉,淮安市清江浦法院近日對此案進行了審理。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京城會館》劇本難度指數和恐怖指數均為四星,適用玩家為14周歲以上。而陳某一行均年滿14歲。進場后,陳某應活動館要求簽署《安全責任聲明》后進入游戲。《安全責任聲明》上標注:我充分了解本次游戲期間的潛在危險,完全自愿參與游戲,并且工作人員已經提前告知如下內容“因游戲需要,場景內會有演員扮演角色(NPC)與玩家互動,包括追逐、恐嚇、突然驚嚇等環節,游戲房間內光線較暗,存在一些比較低矮的空間或臺階,容易發生磕碰,請在游戲中注意觀察周圍環境以及相關提示”。
游戲環境是一個茶館,光線昏暗,里面放有桌子、椅子。游戲期間,工作人員扮演的恐怖角色突然大聲叫喊。陳某因害怕而向其他房間奔跑,不料被臺階絆倒,額頭磕到椅子腿而受傷。
活動館經營者在簡單處理陳某傷口后帶其至醫院治療,醫院診斷為左額部皮膚裂傷,并行清創整形+皮瓣轉移術,共產生醫療費7000余元。活動館在支付2000元醫療費后拒絕支付其他費用。
事后,陳某遂將探秘活動館訴至法院,要求支付醫療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8000余元。
探秘活動館辯稱:不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自己已盡到安全保障義務,事前已告知陳某游戲存在一定風險;在陳某受傷后,自己也及時將其送醫治療。另外,陳某已滿14周歲,具備一定認知和判斷能力,游戲中被臺階絆倒受傷,應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
法院查明,《京城會館》劇本已按規定進行登記備案。游戲房間及道具上部分裝有防撞條、反光條等防止磕碰的安全裝置。
最終,法院審理認為,本案中,探秘活動館雖在涉事房間的臺階處貼有反光條,但并未考慮到在昏暗的環境及游戲的恐怖氛圍下,玩家無法注意到反光條。另外,活動館未對現場作為道具的桌椅全部加裝防撞條等安全裝置,致使陳某受傷的椅子僅坐板四周裝了防撞條,椅腿并沒裝。故可認定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當對陳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同時,本案陳某雖是未成年人,但已滿14周歲,應對自己的行為有一定的認知,在未做好充分心理準備的情況下,自愿參與有一定危險性的游戲,在游戲過程中不慎受傷,其行為對自身受傷亦存在一定過錯。
法院最終酌定由活動館對陳某的損失承擔70%的賠償責任,陳某自己承擔30%的責任。
法官提醒,娛樂場所經營者對玩家負有法定的安全保障義務。玩家在游戲過程中應保持必要警惕,遵守安全提示,避免因過度緊張導致行為失控。
來源 | 現代快報全媒體 (記者:李子璇)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