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杭州出了個離譜事兒!馬女士花 3 萬塊買了個奢侈品手機,結果第二天,手機卡得像放幻燈片一樣,掃碼支付卡,打游戲更卡。這手機就是某品牌折疊手機,平時某品牌手機一直宣傳自己是手機界的 “勞斯萊斯”,不光有私人管家服務,機身還做得特奢華,可誰能想到實際使用體驗這么差。
馬女士發現手機卡頓后,就找商家退貨,可商家直接拒絕,理由是手機已經激活了,會影響二次銷售。這可太氣人了!在咱們的認知里,衣服拆了吊牌能退,化妝品試用小樣也能退,咋到手機這兒,一激活就不能退了呢?從法律角度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 24 條寫得明明白白,商品要是質量有問題,消費者有權退貨。
但商家卻用 “激活影響二次銷售” 這行業規則當擋箭牌,其實這就是把舉證責任推給了消費者。商家讓消費者自己證明手機卡頓,卻又不提供實時監測性能的工具,這就好比讓病人自己證明發燒,卻不給體溫計,太不合理了。
更過分的是,某品牌手機給出的檢測報告堅稱手機 “無質量問題”。大家想想,品牌自己檢測自家產品,這公平性能保證嗎?這就像讓運動員自己當裁判,結果能讓人信服嗎?電子行業這種退貨規則,簡直就是現代版的 “開封概不退換”。
高端手機經常出現性能虛標情況,商家把 “激活” 和 “質量” 綁在一起,消費者想退貨比登天還難。和汽車、奢侈品包這些高價商品的退貨政策比起來,電子行業這種 “技術性免責”,就是在集體逃避責任。
那遇到這種情況,消費者該咋辦呢?給大家支幾招。買手機前,一定要讓商家書面承諾手機性能標準,那些宣傳視頻里說手機 “流暢不卡頓” 的話,都得留存好。要是發現手機有問題,馬上用另一部手機把卡頓情況錄下來,這可是關鍵證據。
而且,要堅持找第三方機構和商家一起檢測。要是和商家協商不成,別怕,咱們可以依據《消法》第 26 條,主張商家那些不合理的格式條款無效,也能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商家虛假宣傳。
這起 3 萬元手機糾紛,暴露了消費升級時代的亂象。商家拿 “高端” 當幌子,抬高價格,卻不保證產品質量。監管部門真該出手了,把 “性能不達標” 明確歸到質量問題里,整治電子行業用技術術語糊弄消費者的壞風氣。畢竟,一個連掃碼都卡的 “奢侈品” 手機,和一塊不能用的金磚有啥區別?希望以后消費者買東西,都能明明白白,不再被這種糟心事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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