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開車出門,不僅行車要注意,停車也要注意,不然一不小心就違停,就喜提罰款罰單,那么我們平時知道的違停地點有:一、有禁停標志、標線處停車,二、特殊路段停車,三、停車位置不當,四、停車方式不對,五、臨時停車違規,這幾點都是大家常見的違停地點,那么,在荒地上停車算違停嗎?先不要著急回答,我們一起來看河南一市民的親身經歷。
事件詳情
4月11日,市民李先生駕車前往新鄉市衛濱區城郊結合部辦事。當他行駛至一處路段時,看到路邊有一塊閑置空地。這塊空地地面沒有規劃停車位,周圍也不見任何禁停標志,地上野草長得半人高,還有幾堆秸稈,怎么看都像是無人管理的荒地。李先生心想在此臨時停車應該無妨,便放心地將車停了下來。
可是,讓李先生沒想到的是,第二天上午他回去取車的時候,一下子就懵了,車窗上竟然被貼了張《違法停車告知單》,得交200塊罰款,理由就是“在禁止停車區域停放車輛”。這可把李先生給搞懵了,心里是又氣又委屈得不行,他怎么都想不到,在這么個荒無人煙的地兒停車,居然還能算違停。
李先生滿心疑惑,就跑去新鄉市城市綜合執法局申訴。他跟工作人員講,自己停車的時候,左看右看都沒瞧見有啥禁停標識,那周圍瞅著完完全全就是片荒地啊,實在想不明白為啥要被罰。
這時候,城管工作人員拿出衛星地圖,跟李先生仔細解釋。原來這片看著像荒地的地方,可不簡單,它正好在鄭濟高鐵新鄉段隧道的正上方,屬于鐵路安全保護區。按照《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條規定,保護區里是嚴禁停放機動車的。而且啊,這地塊本質上是農田,雖說現在沒種地,但還是基本農田的范疇。依據《土地管理法》,農田里隨便停車可不行,會影響農業生產呢。
可李先生還是一肚子疑惑,他提出了關鍵問題:“要是這兒不讓停車,為啥不立個牌子呢?那地方野草長得比車都高,誰能知道下面到底是農田還是荒地啊?”城管部門給出回應,說這片區域不屬于建成區,禁停標識一般都設在市政道路上。對于農田和鐵路保護區的管理,主要靠衛星定位和土地性質數據庫,普通老百姓確實很難直接看出來能不能停車。
在輿情發酵過程中,新鄉城管局公布了完整的執法記錄,監控顯示執法人員曾通過114平臺三次聯系車主未果,符合“駕駛人不在現場”的處罰要件。
沒有明確禁止停車標志,就算不能停車,按理來說應該先通知司機,告知司機這個地方不能停車,如果再停的話在進行罰款,不過,當地城管公布了完整的執法記錄儀,曾經三次聯系李先生,但是李先生均未回應,這樣看來,當地城管聯系不到人挪車,也只有貼罰單了。
李先生這是被人舉報了吧?不然帽子叔叔哪里會想到有人把車停在一片荒地上?有人舉報,肯定就要出警啊。
這起在荒地停車卻被罰的事件也給廣大車主提了個醒,以后停車可得多留個心眼兒。
同時呢,這事兒也給城市管理部門出了道新難題,引發了他們在執法和宣傳工作方面的深度思考。大家都知道,執法得嚴格,這是維護城市秩序的關鍵。可在嚴格執法的過程中,也得充分考慮公眾的知情權呀,不能讓大家稀里糊涂就被罰了。而且,公眾合理的停車需求也得兼顧,畢竟大家有時候確實會遇到一些特殊情況。
所以說,城市管理部門得想辦法在法理和人情之間找到那個完美的平衡點。只有這樣,執法工作才能既讓大家心服口服,又能真正維護好城市的和諧有序。
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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