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經典歷史假說,人類的社會發展逃不開五個階段。其中,奴隸社會就位于第二階段,也是人群由野蠻走向文明的關鍵轉折。副作用則是經濟生產大量依賴奴役人口,既有違道德公論,又反過來限制技術和分配模式的進一步提升。
然而,學術界對這種粗糙的簡略劃分早有不同看法。許多當代研究紛紛意識到,希臘羅馬可能并非經典奴隸制文明,倒是東方的秦漢兩朝更符合奴隸制定義。
古希臘奴隸制被誤讀
通常認知中 古希臘文明必然是奴隸制社會
在進行具體討論前,必須弄清楚一個重要問題:我們如何評判一個文明是不是奴隸社會?相關標準又有哪些?
前蘇聯學者斯特盧威認就覺得:奴隸社會的基本條件,就是奴隸勞動對其他形勢的生產有絕對優勢。
西方學者霍普金斯則認為:奴隸制社會是一個奴隸在生產中起重要作用的社會 ,數量占總人口的很大比例 ,例如至少是大于20%。
大部分希臘城邦 奴隸占人口比例都不高
換句話說,無論高舉五段輪的前蘇聯學者,亦或反對該學說的西方同行,都以數量充當界定標準。雙方的區別就在于:前者強調奴隸們能夠發揮的實際效率,而后者更重視單純的數量占比。
因此,古希臘文明的奴隸社會性質根本不無法一概而論。畢竟,各個城邦分布于從巴爾干半島、愛琴海兩岸,到法國、西班牙、西西里島和克里米亞半島的廣袤沿海。他們屬于文化意義上的共同體,卻有著截然相反的政治制度。比如奉行雙王制的斯巴達、強調全民民主的雅典,以及在國王、僭主和議會間來回搖擺的科林斯、底比斯等城市。
古希臘文明的分布范圍極廣 生產制度無法一概而論
其中,最符合經典奴隸制社會描述的雅典。至少在公元前5世紀,這個著名的希臘文化之都最多有30%人口屬于奴隸。甚至連負責日常治安的警察力量,都是用進口的斯基泰奴隸充當。其他采取政體的城邦,如米利都、以佛所、羅德斯等,因時代變遷或財富數量不足,根本養不起那么多奴仆。后來,雅典從巔峰地位跌落,也就無力維持后世學者的奴隸占比標準。
至于臭名昭著的斯巴達,反而不屬于傳統概念中的奴隸社會。盡管擁有公民權的斯巴達人不過幾千,但人口十倍于他們的黑勞士卻不是奴隸身份。這些被征服者仍有自己的部落、村舍,還有自己的固定首領,更不會是某個斯巴達男性的個人私產。除日常務農和軍事義務外,還在理論上享有自己的不動產。因此,黑牢士應歸屬為國家的三等人,不能被視為可買賣、交易的奴隸對待。
雖然黑牢士們地位低下 但真不屬于奴隸范疇
古羅馬奴隸制的閃現
相比希臘 古羅馬更被視為奴隸制巔峰
古希臘文明落魄后,更加強勢的古羅馬人取而代之,成為地中海文明的集大成者。因此,羅馬帝國始終被很多學者作為奴隸制文明巔峰,其興衰進程本身都可以與奴隸制瓦解掛鉤。
然而,作為一個待機時長超長的政治實體,羅馬經歷過多次領土和整體變遷。公元前6世紀,他們只有意大利西部海岸的一小片平原,到400年后才據有整個意大利。直至公元前1世紀末,成為一個囊括整片地中海沿岸的大帝國。因此,不同年代的經濟側重各不相同,連治下不同區域的制度框架都千差萬別。
羅馬的擴張是個漫長過程 經濟形態同樣不能一概而論
例如早期的羅馬城邦,主要從事生產的主力為男性公民。后來逐步吞并全意大利,許多新統治區也是城邦結構,沒有財力豢養太多奴隸。即便有布匿戰爭中的迦太基俘虜,以及北方遭征服的凱爾特蠻族,還是會被優先留在本地勞作,或是充當商品出口創匯。稍后,羅馬人的兵鋒轉向東方,快速兼并一眾希臘城市,仍是奴隸制經濟占比較低的區域。
直至公元前31年,奧古斯都建立帝制,超量奴隸才從地中海各頭涌向意大利本土(35%)。但許多海外行省依然維持現狀,甚至可能受地緣條件改變,經濟反而不如從前發達,無法提高奴隸占比。誠然,還有靠大莊園復蘇經濟的高盧和西西里島,以及嚴重依賴勞動密集生產的埃及,但終究只是帝國的一部分而非所有。因此,我們也很難看到有關奴隸起義的記載,出現在上述地區之外。
羅馬的奴隸人口規模 仰賴于對外征服成果
公元2世紀后期,羅馬帝國由盛轉衰,奴隸制經濟巔峰便難以為繼。一方面是由于征服戰爭減少,讓奴隸來源區域縮減,另一方面則是國家的公民、自由民數量快速增加,削弱奴隸在人口總數中的占比。他們可能因某次戰爭失敗,被以服兵役為條件恢復自由人身份。又或是所在莊園遭蠻族洗劫,主雇攜家外逃避難,從而不必再從事相關工作。
值得一提是,古羅馬的奴隸自己也有逆天改命條件。他們可以積累一定財富,為自己贖買自由之身,也可能因杰出貢獻而被主家赦免。每當經濟不景氣,必然會有部分人淪為債務奴隸,等到還款完結又自動脫離該群體。顯然,羅馬人的奴隸社會,只是特定時間段的特定地點而已。
羅馬部分區域的奴隸制 實際上只維持三個世紀
秦漢的奴隸制更為殘酷
秦漢兩朝的史書中 有過大量奴隸人口記載
相比之下,東方的秦漢兩大王朝,可能比希臘羅馬更符合奴隸制條件。誠然,他們被后世學者定義為早期封建。但赤裸裸的現實卻是奴隸人口在當時廣泛存在,只不過當時他們并不被稱之為奴隸,而是根據不同的身份,被稱之為奴、婢、僮,又或是臣、妾。
譬如《史記》中就記載過商鞅變法時“名田宅妾以家次”。說明秦人將妾與田宅等財物歸于一類用于獎勵。又如漢初,季布被劉邦通緝時,并與其家僮數十人之魯朱家所賣之,也同樣印證僮可以被出售。
基本沒有奴隸之名 秦漢兩朝的實際奴隸亦占比不少
等到漢朝建立《食貨志》還有相關記載:得民財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這里面的奴婢,指代的就是奴隸人口。
另有《僮約》中提到:奴隸不得有二言。他們會被嚴格限制飲酒,甚至不能私交朋友,否則就會因不聽管教還要遭到鞭笞。
漢朝的奴隸人口 同樣能被當做牲口交易
此外,根據后世出土《居延漢簡》和《四川郫縣犀浦出土的東漢殘碑》,主家完全可以將奴隸作為財產與牲畜田產等同,還標注出相應價格。
需知,漢律甚至規定,奴隸狀告主人或者主人的家人,官府根本不予受理。這些奴隸人口的低賤可見一斑。而且考慮到他們可以被直接出售,平日里的待遇形同牲畜,更不可能擁有不動產,那么無論被冠以什么名稱都無法抹除奴隸地位。這就怪不得王莽在談及奴婢時會提到:又置奴婢之市,與牛馬同欄!
漢朝的奴隸解放 多靠主人絕嗣或自己喪失勞動能力
此外,秦漢兩朝的奴隸要改變命運,幾乎不可能靠自己努力來實現。即便要成為普通庶人,都需要得到朝廷開恩或者滿足一些法律規定才行。譬如《漢書-文帝紀》所載,官奴婢五十以上免為庶人。《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置后律》則中規定,主人死后無合法繼承人,可免奴隸為庶人。
由此可見,奴隸們無法靠積累勞動所得翻身,更多是由于喪失勞動價值而被放棄。
漢朝時期的女婢俑
五段輪遺毒不淺
國際學界對于奴隸制社會的定義早已發生改變
說來說去,各個文明、各個政體在不同時間階段,都會呈現出不同相貌。后人回顧歷史教訓,就應該細致縝密,盡可能少一刀切式的武斷定格。
奈何受經典五段輪影響,很多人的腦回路至今都轉不過彎來。
清朝時期的奴隸人口畫像
事實上,早在20世紀中段,西方學者就已經認識到奴隸社會只局限于一小塊地區。蘇聯人在70-80年代也意識到這一點。但在國內,這方面的更新節奏實在過于遲緩。
于是,奴隸占比較少的希臘羅馬,至今都被通俗讀物標榜為奴隸制巔峰。反過來,倒是有大量人口遭奴役的秦漢帝國,被強行、超前推進封建社會范疇。絲毫不顧及年代較晚的清朝,仍舊有包衣、驅口、伴當、長隨、體己人等高雅稱呼,指代的皆為奴隸,甚至是連奴隸待遇都不及格的更弱勢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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