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君審律所當事人周女士于2024年5月通過互聯網平臺向保險公司投保百萬醫療保險。2024年7月至11月期間,周女士因"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在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多次住院治療,累計產生自費醫療費用160,001.51元。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時,保險公司以"不符合理賠條件"為由拒賠。當事人遂委托北京君審律師事務所夏越穎律師團隊介入維權。
二、爭議焦點
保險責任認定爭議
保險公司主張被保險人疾病不屬于合同約定理賠范圍
律師團隊核查合同條款,確認"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屬于承保疾病
理賠程序合規性質疑
保險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核定
拒賠通知未載明具體理由及依據
互聯網保險特殊性
電子合同條款解釋存在爭議
健康告知義務履行情況認定
三、律師代理策略
夏越穎律師團隊采取以下維權措施:
證據體系構建
整理全套醫療記錄、費用清單,建立完整診療證據鏈
提取電子投保全流程記錄,驗證告知義務履行情況
法律程序突破
依據《保險法》第二十三條,主張保險公司超期核定理賠違法
援引《健康保險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質疑拒賠理由正當性
訴訟調解結合
通過證據優勢促成調解
在保障當事人權益前提下提高糾紛解決效率
四、案件結果
經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協議:
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100,000元(為訴求金額的62.5%)
解除原保險合同
訴訟費用1,150元由周女士承擔
五、典型意義
互聯網保險維權要點
電子合同條款解釋應遵循不利解釋原則
保險公司對免責條款負有明確說明義務
專業價值體現
醫療險專業條款的精準解讀能力
電子證據固定與運用技巧
行業啟示
保險公司不得濫用合同解釋權
互聯網保險不應降低理賠服務標準
六、結語
本案通過專業律師介入,在較短時間內實現當事人權益最大化。北京君審律師事務所保險法律團隊,由夏越穎律師領銜,專注醫療保險糾紛領域,具有豐富的電子保險合同糾紛處理經驗。
(說明:本案當事人及保險公司信息已做脫敏處理,分析基于公開法律文書。)
附:維權建議
購買互聯網保險時應完整保存投保流程截圖
醫療險理賠需留存完整診療記錄及費用憑證
遭遇不合理拒賠應及時尋求專業法律幫助
如需法律協助,請聯系北京君審律師事務所保險法律事務部。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