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訂婚強奸案,我認為判的好!
由于這個案子的社會輿論導向和男女性別對立非常嚴重,所以我特別想問一問,到底有還有沒有男同胞表示贊成的?
網上雖然有很多煙幕彈,各種輿論導向都有,但是在我看來其實很簡單。女方已經在拼死反抗了,男方為了一己私欲還不停手,妥妥的強奸罪,這樣的人就該判刑。
這個案件再次告誡人們,法律是什么?法律就是要厘清真相,撥開情理和法理的重重迷霧,最后給社會爭議來個一錘定音。
這個案件的二審判決,維護了整個社會責任和尊嚴,絕對是社會的一大進步,男女平等從來不是說說而已。
事實上基于人體本身的男強女弱,基于世俗和輿論壓力,生活中遇到類似的情況,苦主多半都是忍氣吞聲內部消化,可能糊里糊涂就讓事妥協過去了。
能像山西大同案件中這個女方一樣有勇氣反抗到底的女生和家庭,真的不多見。
別說有沒有愛,有些人骨子里天生就很無情,只有自己的私欲(訂婚給彩禮了你就是我的人)和利益(房產證想加名那不行),總是輕易的去漠視別人的意愿,踐踏別人的尊嚴。
無論是談談戀愛,訂婚還是結婚,男女互相尊重是根本,法律守護正義,天經地義的。
有些人總把愛當成枷鎖和擋箭牌,女性的安全何在?對人起碼的尊重與法律,豈能沒有?
我發現現在的很多男同胞總是拿彩禮說事,一聽到彩禮就不分青紅皂白,火冒三丈了。這么說吧,我其實挺愿意理解的。
我曾經告誡還在上小學的兒子,不要被他爸爸影響,你來到這個世上不是為了結婚的,不要在意彩禮。如果將來彩禮真成了你愛情婚姻上的一個重大的負擔,那么你完全可以理性思考,結婚的必要性。
首先聲明我反對高額彩禮,支持彩禮適當表示,彩禮金額應該雙方家庭合理協商,最后達成一致共識即可。
說起來,我和我老公結婚時兩家都窮,幾乎沒要什么彩禮。
記得婚禮前老公給了我媽一萬塊錢辦酒席,我媽又把家里收的禮金全給了我,比老公給的錢還多一些。
我家之所以沒有在彩禮這個事情上糾葛,完全是兩個家庭對彩禮的意識都比較淡薄,更看重更期望兩個新人的婚姻美滿幸福程度,是我父母非常樸素的想法。
社會上有很多地區被高額彩禮所苦已久,不僅是一個陋習,而且阻礙了兩個年輕人從愛情到婚姻的順利進程,確實非常遺憾。
有些高額彩禮容易導致男方普遍認為,自己付出了高額的代價,就該享受某些特權,這種特別功利的想法就容易造成了很多婚姻悲劇。
比如山西大同案,男方心里上認為女方早晚是他的人,很輕易就將自己的性暴力合理化了。
細思極恐,女方是第一次??!
本該是非常浪漫值得用一生去回味的第一次,卻成了女孩終身的噩夢,他不該判有罪嗎?
是個男的都懂,第一次至少不能知道女孩反感甚至反抗了還強要吧?
大部分女孩對性的恐懼,男孩還有沒有想過需要先疏導和確認同意呢?
女孩對即將進入未知婚姻的惶恐,還有對男方的信任和依賴感沒有那么強烈,還沒有做好第一次的心理準備,甚至于兩個人的情意的濃度還沒有到達完成第一次的氛圍。這些人之常情,都應該是男孩愛女孩給予的起碼尊重吧?
我想問一問,以上這些觀點,到底有沒有男同胞贊成的?
有網站調查顯示,45歲以上群體中62%認為"訂婚發生關系很正常",而25歲以下群體83%支持判強奸罪。年輕網民普遍認為"婚約不是性許可證",非常值得肯定。
最后,渴望社會多一點底線意識,讓愛情回歸純粹,讓婚姻更婚姻更加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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