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中國自古以來就是全世界首屈一指的農業大國,在華夏文明史幾千年的進程當中,“重農抑商”政策也一直貫穿始終,作為大多數朝代的基本國策出現。
從戰國時期的商鞅變法,到兩漢年間的重農措施,再到明清出現資本主義的萌芽,這些都是“重農抑商”思想發展過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重農抑商”國策對古代封建專制王朝統治的延續、維持社會的穩定,都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
那么,古代的富商大賈們,對這項國策持何種態度?“抑商”的思想內涵真的是單純地抑制商業的發展嗎?為何“重農抑商”思想能數千年盛行不衰呢?
一、“重農抑商”政策的由來:商鞅變法
對于“重農抑商”思想的起點,國內歷史學界的主流觀點,一般將其歸功于秦國大良造商鞅。彼時秦孝公剛剛即位,國弱民窮百廢待興,偏居于西陲一隅,在七國爭霸中毫無競爭力。
秦孝公繼承父王遺志,決心變法圖強,大膽啟用名不見經傳的衛國學子商鞅,短短數年內秦國大治,為最終掃清六合統一中原奠定了雄厚的基礎。
商鞅變法的諸多條例中,有一條叫做“重本抑末”政策,此舉開歷史之先河,起初令山東六國紛紛側目不以為然,然而事實證明,這項破天荒的壯舉卻取得了十分驚人的效果。
所謂“本”“末”,說的是古人對于各行各業的劃分,當時的人們普遍認為,農業為一國之本,而商業則是“百工末流耳”。
春秋戰國時期,隨著私有化程度的不斷加深,社會貧富差距逐漸拉大,靠做生意發家致富的富商巨賈紛紛涌現,老百姓心中高低貴賤的觀念發生了潛移默化地改變。
世世代代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農民,從農村大量涌入城鎮,開始從事商業或手工業。
市場的快速飽和,以及懶惰、盲從、經營不善等因素,致使許多人傾家蕩產淪為流民;與此同時,農業勞動力的流失也使國庫糧倉出現虧空。
為了快速提振國民經濟,商鞅大刀闊斧推行變法,出臺“重本抑末”政策,顧名思義就是減免農民徭役,減輕農民負擔,提升百姓從事農業生產的積極性,同時抬高經商門檻,加重商業稅收。
戰國時各國普遍存在一個問題,那就是商人階層的日益坐大,與戰爭年代權力向中央集中的趨勢相違背,而商鞅變法可謂直擊要害,“重農抑商”方針從根本上很好地解決了這一社會矛盾。
具體說來,商鞅頒布的法令主要包括以下四點:其一,山澤鹽鐵等大宗商品收歸國營,實行官府專賣;其二,加重商人的賦稅負擔,打擊經商者的積極性;其三,抬高糧食價格,保護農民利益,同時不準商人出售糧食,不準農民購買糧食;其四,私營工商業者,也就是今天所說的個體戶,一律編入“市籍”加征賦稅。
不難看出,商鞅變法“重農抑商”的核心主張無外乎兩點:一是通過國家干預、經濟壟斷的方式加強中央集權;其二則是通過加征稅收提高經商成本,抑制商人階級數量和實力的進一步壯大。
由此可見,商鞅已經充分認識到農業、商業在社會和國家中各自擔任的職能,這種從宏觀上調控農商關系的思想,開千古之先河,堪稱古代封建社會發展進程中的一座里程碑。
二、“重農抑商”政策的變遷
縱觀中國古代封建社會的歷史,“重農”思想可謂貫徹始終,但“抑商”政策在不同朝代的體現方式卻各有千秋,自商鞅首倡“抑商”思想之后,這一方針并非一以貫之地持續下去,其內涵也隨時代變遷不斷發生變化。
如果說商鞅變法抑制商業規模的主要手段是經濟手段的話,那么漢朝以后則在政治領域有了新的體現,那就是西漢高祖劉邦頒布的“賤商令”。
如今犯了重大違法案件的罪犯,法庭判刑時往往有一條“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賤商令”的思想與之可謂有異曲同工之妙。
所謂“賤商令”,就是從法律上明文規定商人低人一等,不論在市井還是在朝堂,其權利都受到諸多限制。
據《史記·平準書》記載,除了市籍受限、稅率較高之外,漢朝對經商之人主要還有以下三方面的限制。
其一,經商者及其子孫后代不得入朝為官。直到唐貞觀年間,諫議大夫褚遂良還引用此條例,向太宗進言道:市井商賈子孫三代不可居官位。
其二,經商者所穿服飾受限制。《舊唐書》中曾言,當時的慣例是平民穿白、商賈穿黑。
直到明朝初年,官府仍明文規定,務農人家可穿綢紗,商人只能穿絹布,嚴禁商販、仆役、倡優之人穿貂裘,而且不論多么富有,家里都不準使用銀器。
其三,經商者名下不準占有田產,嚴厲禁止商人務農、農民經商。以上三條法令自漢朝建立之初就有了大致雛形,經隋唐、明清等時期加以強調,又有了不同程度地發展。
唐代規定商賈之家子孫不得做官,但執行起來并沒有這么嚴苛,只要本人“金盆洗手”滿三年,仍然可以選擇通過參加科舉考試入仕。
宋代對于商人做官的禁令則進一步放寬。宋廷選拔文武官吏時,并不會對工商階層的人士戴有色眼鏡,只要有出類拔萃的特殊才能,都有被選中入京的機會。
有明一代,鹽商子弟考取舉人、進士者數以百計,可見商人入仕在當時已經成為非常普遍的現象。
自商鞅變法開始的“重農抑商”國策,經歷朝歷代傳承歷久彌新,在中國古代封建王朝推行了兩千多年,以至于直到今天,老百姓心中輕視商業和商人的思想觀念仍然沒有完全消除。
直到19世紀中葉鴉片戰爭爆發,洋槍洋炮轟開了清王朝閉關鎖國的大門,新潮的西方思想迅速涌入,這一政策才開始逐漸被淘汰。
三、“抑商”的思想內涵真的是抑制商業發展嗎?
又是“賤商”,又是“抑商”,“重農抑商”政策的根本目的,究竟是為了壓制商人的社會地位,還是為了抑制整個商業的發展呢?
細品各個朝代在“抑商”政策上的具體措施可以看出,“抑商人”和“存商業”是兩碼事,二者可以并舉、互不沖突。
以西漢為例,漢初統治者雖然出臺“賤商令”,大力打擊商人的社會地位,但匪夷所思的是,國家的經濟政策卻是鼓勵商業發展的。
《漢書》記載,漢初為了迅速恢復經濟,擺脫戰爭過后的萎靡困頓,頒布了一系列有利于商業發展的基本國策,如開放關梁山澤之禁、允許老百姓經營煮鹽冶鐵,甚至允許民間自由鑄造貨幣。
在國家政策的刺激之下,短短數年就涌現出大量一夜暴富的大商人,漢初的商業市場呈現一派欣欣向榮的景象。
難怪晁錯會發出那句感慨:“法律賤商人,商人已富貴矣。”
“抑商”政策的另一個重要表現,在于抑制私營、發展官營,最常見的就是大宗商品的專賣制度。
專賣制度的源頭同樣是商鞅變法,當時秦國為了迅速壯大實力,將一批動蕩年代的重要商品通通收歸國營,包括鹽、鐵、酒、茶這些老百姓的生活必需品。
這一舉措收獲了奇效,在很短的時間內大幅增加了財政收入,為秦國在七雄爭霸中的崛起積攢了足夠的物質基礎。
從漢朝到唐朝,通過官營手段“抑商”的做法得到了長期貫徹,為鞏固中央集權、維護社會穩定起到了重要貢獻。
但是到了宋代,市場經濟的崛起成為不可阻擋的時代趨勢,官府看到了民間私商帶給國家的巨大效益,對他們的排斥心理大幅降低,政策上也開始允許官商分利、專私并舉。
再到此后的明清,商人手中的專賣權不斷擴大,“抑商”政策的初衷已經逐漸名存實亡了。
四、歷朝歷代為何將“重農抑商”奉為基本國策?
“重農抑商”政策始于春秋戰國,盛于秦漢隋唐,直到清朝后期才逐漸消亡,其間頑強存在了兩千余年。歷朝歷代的統治者為何不約而同地將其奉為基本國策?
這背后存在著歷史發展的必然性。在生產力相對低下的古代社會,農業固然是一國之本,但商業對國家稅收的貢獻同樣不容忽視。
要想達到國富民強、國泰民安的目的,各行各業都要蓬勃發展,這是任何一位明君都明白的道理。
所以古代的“抑商”政策并非抑制商業的發展,而是通過限制商人的地位和權利,防止大批農民棄農經商,從而將整個國家農民和商人的比例維持在一個比較科學的范圍內,從而保障小農社會的正常運轉。
除了保障稅收、穩固政權以外,還有一個因素同樣重要,那就是古人心中根深蒂固的儒家思想的影響。
從春秋戰國時期開始,儒家思想就成為了兩千年封建社會的主導思想,其中的“仁義禮智信”等觀念直到今天仍未過時。
儒家先賢們重視對百姓的道德教化,尤其看不慣商人買賣過程中蠅營狗茍、見利忘義的行為,以至于在后世人的心目中,形成了商人永遠都是一副唯利是圖、小人嘴臉的刻板印象。
談及“重農抑商”思想對我國古代社會的影響,利弊各占一半。
一方面,對于以小農經濟為基礎的早期封建社會而言,這一政策無疑能夠最保險、最穩定地為國家積攢財富,是統治階級維護統治根基的重要手段。
同時,以剝削商人的手段刺激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也保障了農業始終擁有充足的勞動力,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穩坐世界頭號農業大國的寶座。
但是與此同時,“重農抑商”思想也讓古人形成了因循守舊、封閉保守的思維定式,習慣了安居樂業、守土心安,沒有向外開拓視野、追求先進的意識,為后來清政府閉關鎖國的沉重代價埋下了伏筆。
因為商人的社會地位始終遭到排擠,商品經濟的發展變得困難重重、逐漸畸形,資本主義在華夏大地上的萌芽被一再往后推遲。
結語:
綜上所述,“重農抑商”政策在我國古代封建社會的長期存在絕非偶然,而是由歷朝統治者和社會發展的進程共同決定的。
“抑商”絕非抑制商業的發展,而是通過打壓商人的社會地位和權利,嚴格限制商人階層的規模,從而達到促進農業發展、保障糧食稅收的目的。
參考:
1、《史記》
2、《漢書》
3、《鹽鐵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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