靴子,終于落地!
4月16日,山西大同訂婚強奸案迎來了法院的二審判決:強奸實錘,判刑三年。
對這個判決結果,無數網友深感意難平,遂寫下如下疑惑,以警示廣大男同胞們。
一、有沒有涉嫌性敲詐?
該案的發生,是因為女方在事后要求男方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遭拒。于是,女方報案稱遭到男方強奸。
遙想2020年,江蘇連云港一個叫許艷的女輔警,陪睡了若干公職人員后,以此為要挾累計向這些公職人員索要了372.6萬元封口費,事后被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對其違法所得依法處置。
一個是以陪睡公職人員要挾勒索錢財,一個是以“違背意志發生性關系”要挾“房產證加名”。女方此舉,有沒有可能涉嫌“敲詐勒索”?
二、處女膜完整算不算強奸?
該案最大的爭議點在于:強奸案被坐實后,居然鑒定出女方處女膜完整,甚至沒在其衣物上發現精斑。針對這個疑惑,法院解釋稱,發生性行為是否導致處女膜破裂,與性行為本身的程度和個體差異有關,不能作為認定或否定強奸罪行的依據。
好一個“臥槽”了得。
三、妻子不履行性義務算不算違法?
本案中,嫌疑人席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的最大依據是: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女方發生性行為。
法官還解釋稱,這個“婦女”,包括女朋友,未婚妻,甚至還包括合法夫妻。
根據強奸罪的法律定義,就算違背妻子意志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都會構成強奸罪。
那么,如果妻子不履行夫妻義務,是不是也算違法?男方是不是得通過法律手段才獲得性權利?
四,報復男人的最佳方法
要報復一個男人讓他坐牢,成功率最高的辦法是:嫁給他,卻不履行妻子義務。
沒有哪個男人娶個老婆回家是用來做擺設的,在妻子不履行性義務的情況下,強行與妻子發生關系是早晚的事。
你敢強行違背妻子意愿發生性關系,妻子就敢告你強奸。
如果心存此意,嫁給一個男人最后讓男人因強奸罪獲刑的幾率為9999/10000。細思極恐。
五、夫妻同房須簽合同
各位男士注意了,以后夫妻同房前最好簽訂一份合同,最好去公正處公正。
因為,有一項罪名叫婚內強奸。
六、感謝老婆不起訴之恩
有一條留言獲得無數網友點贊:“感謝老婆不起訴之恩”!
七,翻版“彭宇案”
當年南京“彭宇案”,加速了我國道德進化的步程。
“彭宇案”雖然看似傷害了好人,卻是用事實警示了世人,保護了更多的好人!社會總體道德水平的升降是我們個人無法改變的,我們只能更快的去適應生存環境,“訂婚強奸案”就是謀士以身入局,讓我們提前進化了!
八、對男士的警告
警告各位男人,以后臥室里最好裝個攝像頭。兩口子真有爭執,好自證清白。
九,“如果”與“結果”
目前,男方已經在看守所待了二年。
如果,我是說如果該案男方被判無罪,那么,公檢法三家都要有人因此被追責,還要對男方進行國家賠償。
當我明白了這個“如果”后,也早預測到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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