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2年,作為清朝欽差大臣,愛新覺羅·耆英在中英《南京條約》上簽字。之后,他又在擔任兩廣總督期間,與法國、美國簽訂《黃埔條約》、《望廈條約》。道光皇帝對耆英的“撫夷”工作非常滿意,御賜牌匾予以獎勵。然而,到了1858年,這位清朝的“外事通”卻被咸豐帝下旨賜死,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一、簽訂條約
耆英出身宗室,隸屬于滿洲正藍旗,他的先祖名叫穆爾哈齊,是努爾哈赤的二弟,父親祿康在嘉慶年間擔任東閣大學士。靠著祖上的恩蔭,耆英沒有參加科舉,直接就做官了,“以蔭生授宗人府主事,遷理事官”。之后,耆英的官職不斷得到提升,在道光初年就已經做到了內務府大臣、步軍統領以及禮部尚書的高位。
如果沒有鴉片戰爭,像耆英這樣的歷史人物,可能不會被后人記起。1842年3月,由于清軍不斷戰敗,清朝產生了議和的想法,于是道光帝任命耆英為欽差大臣,“督辦浙江洋務”。之后,英國軍艦開到了南京附近,以武力進行恫嚇。在這種情況下,耆英作為清朝的代表,與英國的璞鼎查簽訂了喪權辱國的中英《南京條約》。
二、從事夷務
英國人雖然用堅船利炮打開了古老帝國的大門,但是清朝依然沒有設立相應的對外機構,而道光帝認為參與簽約的耆英“精通夷務”,于是將對外事宜完全交給了他來處理。接著,耆英又與英國簽訂了《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門條約》。在擔任兩廣總督后,耆英又與法國、美國簽約,“比利時、丹麥等國請通商,命體察約束”。
別看耆英簽訂了這么多的條約,但他對外交根本一竅不通,依然以清朝官場上的方式,來處理這些事情。當時,英國不斷要求進入廣州城,結果遭到了民眾的反對。面對英國一再提出的入城要求,耆英“謾許兩年后踐約”,但實際上他沒有及時將這件事上奏皇帝,也沒有想要妥善處理此事,這就為他后來的結局埋下了禍根。
三、被賜自盡
在耆英的請求下,他被道光帝召回朝中任職,“管理禮部、兵部,兼都統”。不過好景不長,在道光帝駕崩后,年輕的咸豐帝繼承皇位,他對耆英非常厭惡,認為“耆英顯而易見,貽害國家,其罪則一”,于是將其貶職。第二次鴉片戰爭爆發后,英法聯軍北上,直抵天津城下。朝中的一些大臣認為耆英熟悉洋務,就推薦他與英法聯軍談判。
耆英也認為這是自己“東山再起”的機會,“自陳原力任其難”。然而,英法聯軍在攻占廣州后,從官方的檔案資料中發現了耆英的章奏,“多掩飾不實”,因此對他非常厭惡,拒絕見耆英。而耆英也沒有等待皇帝的旨意,徑直返回北京。至此,耆英“欺謾之跡益彰”,遭到了朝中大臣們的彈劾。咸豐帝在盛怒之下,頒布旨意,賜耆英自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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