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永新縣公安局網安大隊
與縣煙草專賣局聯合執法
的過程中
發現轄區某快遞網點
內藏著上百條需要郵寄的“假香煙”
且該批卷煙的收件人為同一人
在民警的緊迫追問下
該網點快遞員張某
說出了真相
原來
張某為了保住自己的年終獎
需要大單沖業務績效
而在此時
張某恰好接到了一筆“大訂單”
“我需要郵寄幾百單香煙
事成后有高薪酬謝”
起初礙于快遞行業的寄煙規則
張某并未直接答應對方
但是經受不住高價誘惑
張某與對方簽訂了合約
同意每寄送一單香煙
對方便以3.5元的利潤
回饋給張某
截止被抓當日
共寄送了3177單
了解情況后
民警當即將張某抓獲歸案
并當場扣押尚未郵寄的
假中華,假芙蓉王等
香煙5000余條
扣押非法所得14000元
犯罪嫌疑人張某到案后
如實供述了自己
參與快遞運輸“假冒香煙”的
犯罪事實
目前
張某已被永新縣公安局
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犯罪嫌疑人張某
明知郵寄假煙是違法犯罪行為
受利益驅使鋌而走險
嚴重擾亂我國煙草市場秩序
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警方提醒
假冒偽劣香煙因生產不受監管,生產者或會添加重金屬等更多的有毒成分,而且消費者將無法追溯到合法公司維護自己的權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生產銷售偽劣假冒卷煙、雪茄煙等煙草專賣品,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定罪處罰。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處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另外,依據《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在我國經營煙草需要先取得煙草的經營資格,未取得資格從事煙草經營的,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來源:網安大隊、永新縣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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