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一場本該喜氣洋洋的訂婚宴,竟演變成震驚全國的強奸案。
2023年5月,大同小伙席某與吳某經婚介所相識訂婚,卻在婚房內鬧出暴力沖突。
近日法院終審維持原判,男方因強奸罪獲刑三年,這場持續兩年的糾紛終于塵埃落定。
一、婚宴當晚的激烈沖突
按照當地習俗,訂婚當天男方需支付10萬彩禮,但女方堅持要將"婚房加名"的承諾提前兌現。盡管雙方不歡而散,當晚仍按規矩在婚房過夜。
依據大同的習慣,訂婚之后,新婚夫婦有一個試婚的時間,如果不合適就不繼續結婚,如果合適的話過日子。
據電梯監控顯示,凌晨時分新娘披頭赤腳逃出房門,被新郎暴力拖回。新娘點燃窗簾求救未果,最終趁男方下樓取車時逃回娘家。
"哪想到他像變了個人,說訂了婚就該聽他的。"新娘母親展示女兒手臂淤青的照片,"第二天他們全家來道歉,可錄音里男方親口承認'當時沖動了',這還能有假?"
二、彩禮糾紛埋下禍根,這場糾紛早有預兆。
婚介所負責人透露:"兩家為婚房加名僵持不下,女方覺得空口承諾不踏實,男方又怕人財兩空。"
訂婚協議約定"婚后一年加名",但新娘父親直言:"現在離婚率這么高,萬一過幾個月離婚怎么辦?"
女方表示:“我這么大歲數了還不結婚,當然是奔著結婚去的,本身也就相過兩次親,男方這樣質疑算計,簡直就是不是誠心過日子?!?/p>
男方母親則痛心疾首:"我們準備了婚房、付了彩禮,她卻要臨時加條件。事發后我們主動退婚,她家偏要報警,這不是故意訛詐嗎?"但法院查明,女方早就將10萬彩禮退還婚介所,男方卻拒收。
三、法律與習俗的碰撞
不少中老年網友疑惑:"訂了婚住一起,不就是夫妻了?"
"處女膜都沒破,算哪門子強奸?"
對此法官解釋:法律只承認領證結婚,訂婚同居不等于性同意。即便真結了婚,妻子也有權拒絕同房。
"強奸未遂也構成犯罪,就像持刀搶劫沒搶到錢,難道就不算搶劫?"
監控中暴力拖拽、新娘傷痕及燒毀的窗簾,都成為定罪關鍵證據,最重要的證據其實是男方自己承認了他強迫了女方。
雖然男方父母避重就輕的說:他們已經在新房住過,但是兩人確實從未發生過性關系,后期女方醫學自檢是處女更能說明這一點。
甚至男方父母還狡辯說,當時想要從電梯將女孩拖回房間,是怕女孩情緒激動造成危險,但是女孩到底為什么激動,原因不言而喻!
結語
說一千道一萬,那女方和男方確實不是想誠心過日子,就算女方不同意,也不應該第二天就報警。
男方如果真心娶女方,也不會因為彩禮忽然鬧翻臉,尤其是在女方報警之后,他還表示做的就是做了,沒什么不敢認的,面對女方親屬那邊要求現在就領證訂婚并且不要彩禮的說辭置之不理。
如今男方要在鐵窗度過三年,女方也遭網絡暴力困擾。兩家人從親家變仇家,正應了那句老話:算計太多傷感情,婚姻大事要真心。
您說是不是這個理?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