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持原判!"隨著法槌落下,席母當場癱軟在法庭——這場全網吵翻天的"訂婚強奸案",最終還是把25歲準新郎送進了監獄。
一、喜字未揭先戴鐐銬
時間倒回2023年山西大同那個燥熱的夏夜,男方席某某和女方已經訂婚,但女方明確表達了“婚前不同房”的態度。
結果在某次見面中,席某某不顧女方反對,強行發生了性關系。
女方報警,案件進入司法程序。
一審結果是強奸罪成立,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席某某不服,上訴到二審。
席某某的母親一直堅持認為“兒子沒有強奸”,請求法院改判無罪。
一時間輿論嘩然!雖然二審維持了原判,可圍繞這個案子的爭議,遠遠沒有隨著判決結束。
網友們最關心的幾個問題也終于有了正面回應。
【網傳“靠一段錄音定罪”,真的嗎?法官回應來了】
別看網上某些大V帶節奏說"就憑段錄音定罪"。
但這次,二審審判長親自接受媒體采訪,給出了非常清晰的解釋,亮出全套證據:
1?? 實錘錄音:女方尖叫著"別碰我"的聲紋鑒定
2?? 傷痕報告:法醫確認的抵抗性軟組織挫傷
3?? DNA雙殺:床單上精斑與混合體液雙重驗證,確認有席某某和女方的DNA成分。
4?? 人證三連:女方、女方媽、男方自己口供互證
這波操作簡直比《法證先鋒》還硬核!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法院才依法認定構成強奸。
【審判長說了句關鍵話:訂不訂婚都不是關鍵】
面對“都訂婚了還不能發生關系嗎?”這種質疑,審判長明確回應:
這跟訂沒訂婚沒有關系。
只要一方明確拒絕,對方還強行發生關系,那就是強奸。”
所以,別再拿“訂婚”當擋箭牌了。
婚前關系也必須基于你情我愿,這是基本的法律常識,也是最起碼的尊重。
【我的觀點:這是一個警示案例,也是一堂法律公開課】
這個案子,注定會被當作典型案例反復提及。為什么?
因為它直接戳破了“親密關系=性自由”的誤區。
哪怕是情侶、訂婚、甚至結婚,只要一方不同意,強行發生性行為,都是違法的!
就像網友說的:“你可以不同意她的選擇,但不能用暴力去替她決定。”
類似的案例也不少,比如某地夫妻鬧矛盾時,丈夫“夫妻之間還能叫強奸?”
結果法院照樣判刑。法律說得很清楚:意愿是第一位的,不是誰的身份說了算。
【結語:尊重邊界,是對感情最基本的尊重】
說到底,這個案子不僅僅是對一個行為的定性,它更提醒每一個人——在任何關系中,尊重對方的底線和意愿,才是真正的成熟。
別以為“關系到了這一步”,就能忽視對方的反對。
法律不會偏袒感情,法律只站在事實和證據這一邊。
而對于每一個成年人來說,不管你是戀愛中、已婚還是訂婚中,懂法、守法、尊重他人邊界,才不會走向犯罪的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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