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年 26 歲的申某某系湖北隨州人,他向媒體講述,2022 年,其擔任平臺主播之時與尹某某在平臺相遇,隨后在線下相見并陷入戀愛。當時,他覺得尹某某來自青島,31 歲,未曾結婚,其父親為副廳級干部,母親經(jīng)商,哥哥也是公職人員。
2024 年 5 月 9 日,兩人在申某某的隨州老家“奉子成婚”舉行了婚宴,女方的“老丈人”“大舅哥”到場。
在舉辦婚禮前,申某某打算和尹某某去領取結婚證,可尹某某告知他,因投資一家美容機構失敗,身份證存在問題,說等結婚之后再補領結婚證,“她表示預產(chǎn)期是 7 月份,肚子有凸起,但又不像懷有 8 個月身孕的樣子,就這樣迷迷糊糊地辦了酒席。”
隨州警方的回復函指出,申某某與尹某某于 2022 年 7 月相識并發(fā)展成情侶關系,主要在武漢和青島共同居住。而后,兩人在隨州舉辦了婚禮。
申某某介紹,在隨州老家辦完婚宴后,兩人準備前往青島女方家再次舉辦酒席。臨出發(fā)前,尹某某想拿走 148000 元的現(xiàn)金彩禮,然而申某某的父母有所防備,對尹某某說,先給 150000 元的存款單。這時,“大舅哥”打來電話:彩禮錢要帶回去,用于擺場面,女方陪嫁房車。一番溝通協(xié)商后,申某某父母將 148000 元現(xiàn)金給了尹某某。
申某某說,2024 年 5 月中旬,他和尹某某來到青島,住進了一棟別墅,尹某某稱別墅是她家的。申某某一直渴望盡快見到老丈人和丈母娘,并舉辦婚禮,但是尹某某表示,因家庭有矛盾,暫時不方便見面。
在別墅住了幾天后,尹某某外出回來給了他一張 460000 元的“中國銀行存款單”、一根 100 克的“金條”、一輛奔馳轎車的鑰匙。申某某說道:“女方陪嫁了這么多東西,我把沒見到丈母娘的顧慮消除了。”
2024 年 5 月下旬,二人再次回到湖北隨州。
申某某敘說,返回隨州未幾,尹某某大發(fā)雷霆,執(zhí)意要回青島。他應允尹某某回青島,不過條件是退還 148000 元彩禮。
恰在此時,“丈母娘”致電,讓尹某某攜彩禮返回,車子、存款單、金條留作質押。“丈母娘”掛斷電話不久,尹某某趁其不備離開了隨州。
這一連串離奇的舉動,使申某某滿腹狐疑。他依據(jù)車牌號覓得了車主,竟是租車行老板;他將金條送至典當鋪,典當鋪工作人員拿金條往墻上一刮,內(nèi)里呈現(xiàn)白色;他向“460000 元存款單”所屬銀行問詢,銀行工作人員告知他,該行不存在存款單上的工作人員。
4 月 15 日,奔馳車主向上游新聞記者表示,車系尹某某所租;“460000 元存款單”存款銀行工作人員宣稱,存款單上的印章與該行公章不符,系他人偽造;警方內(nèi)部人士透露,100 克金條為贗品。
申某某言稱,自己察覺受騙之后,即刻尋覓尹某某。2024 年 5 月底,他于武漢尋得尹某某。一番商談之后,尹某某退還了 148000 元彩禮中的 80000 元,并許諾回到青島后退還剩余款項。“未退余款,我本欲作罷,不再追究,畢竟相處兩年有余。最令我難以承受之事發(fā)生,我才報警。”申某某講道,他發(fā)現(xiàn)尹某某此前給他出示的多張由不同醫(yī)院出具的懷孕檢查報告以及戶口簿、名字皆為虛假。
2024年6月,申某某報警。民警調查后告知他,來參加婚禮的“老丈人”“大舅哥”是假的,給他打電話的“丈母娘”也是假的,辦酒席時尹某某是已婚狀態(tài)。事發(fā)后,申某某才知道女方尹某某連年齡都是假的,實際年齡比他大9歲。相關媒體向出具報告的醫(yī)院及隨州警方咨詢,證實了申某某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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