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紅村的鳳老太
因沒錢治病離家出走
生養的兩個兒子都不關心她的死活
婦女主任找到她的時候
她已經穿好壽衣,一心求死
“恁媽生養了你倆,現在總得有人給她養老吧?”
“他做大哥的不贍養,憑啥讓我來?”
“媽當初砸鍋賣鐵供你上大學讀研,你咋不出錢?”
“別吵吵,有本事咱讓法官來評評理!”
張法官和小林剛在村里開完庭
來到鳳老太家里
大兒子說自己家里三個孩子
生活壓力大
二兒子說自己老婆是城市的
嫌棄老母親不講衛生
親兒子們都不想照顧生病的鳳老太
那么問題來了——
兩個不孝子都不想照顧鳳老太,違法嗎?
答
違法。根據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第二款,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這意味著,無論父母的經濟狀況、身體狀況如何,成年子女都有責任在物質、生活和精神上給予父母必要的支持和照顧。
“您護我小,我養您老”
鳳老太的干兒子急匆匆趕來
他給了鳳老太一大筆養老錢
并打算將她接到城里照顧
干兒子有贍養義務嗎?
答
一般沒有。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贍養義務主要存在于直系親屬之間,如父母與子女之間;或者已經成立的收養關系之間,即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事實上,干兒子與干父母之間的關系,并非通過血緣或法律關系建立,而是一種社會習俗或情感上的關系,因此干兒子在法律上對干父母沒有贍養義務。
“老太太去世后,
這錢不還是留給我們”
兩個不孝子大言不慚地說
但是
鳳老太并不想讓這些錢
落在兩個不孝子的手里
張法官提出可以簽訂遺贈扶養協議
錢給誰由鳳老太自己做主
什么是遺贈扶養協議?
答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規定,自然人可以與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該組織或者個人承擔該自然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如果鳳老太與干兒子簽訂遺贈扶養協議,那么干兒子就需要承擔扶養義務并有權接受鳳老太的遺贈。
簽訂遺贈扶養協議后,兩個親兒子是否需要繼續支付贍養費?
答
需要。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即便鳳老太決定跟著干兒子去城里生活,倆親兒子也必須支付贍養費。
“我還是覺得給他倆的處罰太輕了”
林子涵感覺很無力
張法官意味深長地告訴她
“法律不能嚴懲,但人心可以”
不遠處,
村民們正邊扔著爛菜葉子
邊追趕這兩個自私自利的不孝子
“流動法庭”繼續辦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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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作者:裴蕾 | 編輯: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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