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樂文明研究在當代學術視野中呈現出多元化的闡釋路徑,比如考古學對禮樂器物的發掘與場景復原、歷史文獻學對禮樂文本的考訂、制度史和社會學視角對禮樂制度及其功能的分析,以及從經學等視角對禮學精神的再研究等,可以說在不同維度的討論上都取得了較為豐碩的成果。不過,在當下展開中國哲學思考和創作的時代語境下,仍然需要在前賢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繼續推進。因為思想義理或結構功能等靜態層面的討論,可能難以完全呈現禮樂實踐作為一種原發性信仰行為的意義發生及其精神經驗,而禮樂文明的深層精神,首先植根于實踐者對禮樂神圣根基及其超越性信仰而生發的回應性行動。因此,我們需要通過重返禮樂實踐這一充滿“意義”的精神現場,闡釋行動的信仰結構和精神意向性,才能更好理解儒者對天道和宇宙秩序的超越性追求如何落實到禮樂實踐之中。
在中國古代觀念系統中,“禮樂”的出現及其制度化,首先與圣王對天地秩序的深刻感知和洞悉有關,《禮記·樂記》“故圣人作樂以應天,作禮以配地”“明于天地,然后能興禮樂也”和《左傳》“禮以順天,天之道也”等說法,都表達出圣人“制禮作樂”所依循的天道依據。禮樂是圣人取法“天地運行之道”而建立的“人道”行為準則,是從“於穆不已”的天地宇宙運作中,透過“觀天取象”,為人類確立“協于天地之性”的節奏韻律和生活方式。這表明,作為人間法則的“禮樂”具有超出人類自身的神圣“原型”和超越性依據,它雖然由圣人創立和制作,但并非出于人類自身的意志或世俗目標而人為構建出一套以天為中心的制度,而是原發于對天之終極超越性的信仰,是對宇宙秩序的具象化表達,是古人通過符號象征系統與行為實踐在經驗層面上重構宇宙圖景。禮樂的源頭在“天”而非“人”,由此才能對“天下”每個人的行為具有普遍性的指引和規范意義。
這里需要特別提出,對于作為禮樂信仰根基的天命鬼神等說法,現代學術有很多著眼于經典文本論述的研究和爭論。這對于厘清概念的思想義涵非常重要,但從禮樂實踐者精神經驗的角度來說,更重要的問題可能是,在具體的禮樂實踐中,這些概念如何作為信仰觀念的要素被理解和接納,實踐者又如何依據這些理解展開行動。換言之,更需要從作為禮樂實踐意向對象的視角來理解天命鬼神等說法的存在方式和意義作用,關注其在禮樂實踐中如何顯現和發揮影響。比如,從禮樂實踐者的角度來說,“天”是否具有人格性等問題并不具有根本重要性,真正重要的在于,認為“天”是生命價值的終極來源和超越性依據,是確立禮樂“原型”的原初基礎,這是一種基本的信仰預設,并不需要知識或理性上的證明。由此,所有的禮樂實踐在根本上都是人類回應天道要求的信仰行為,即使不同儀式面對的直接對象有所差異。同樣,在禮樂文明傳統中,“鬼神”在意義關聯層面的“實在性”也從未受到質疑,能夠“感鬼神”“動鬼神”始終是儒家祭禮實踐的基礎預設,無論鬼神在今天理性或物理的意義上是否存在,都不影響其對禮樂實踐者基于信仰意向的“真實性”。因而,對鬼神的討論不應完全聚焦于“鬼神是否存在”等認識論設問,更需要注重其作為信仰對象的生存論意義。
“受天地之中以生”的人,其生命存在的基本方式便在于要依據“順天”確立的禮樂秩序,“盡性至命”以“事天”,在禮樂實踐中通達天地,以此開啟自身存在的超越性向度。儒家對“德”的重視和要求,始終以實踐者內心對天人關聯下人在宇宙中的存在信仰為前提,指向人性面對天命呼召必須以敬畏怵惕之心做出的回應,而并非純然現代意義上的世俗道德。因而,在禮樂文明的思想設定下,參與禮樂實踐是人類回應天道要求的內發必然行為,是在“對越天地”的精神關聯中踐行屬于人的“天命”,并非只是基于“設教”的政治目的或倫理道德規范的外在要求。儒家經典中對禮樂政治倫理功能的闡釋,是在強調人類遵循天道而行的后發結果和秩序意義,絕非是要人以這些結果作為踐行禮樂的先行態度預設,因為如果這樣的話,儒家所強調的“誠”,將失去最本質的意義基礎。以“天”為終極根基的“禮樂”塑造著中國人的“在世生存模式”,人需要通過實踐禮樂走向超越當下、與宇宙超越秩序相連的狀態,這不是道德上的應然要求,而是基于信仰的必然行為。
基于禮樂與天道的內在關聯,參與禮樂首先意味著實踐者進入宇宙神圣秩序的大化流行之中,是“參贊天地”的特定行動。禮樂實踐的時空場景,是實踐者身體、精神信念與空間整體氛圍交織互動而構建的神圣空間,這一場景既不是與實踐者無關的純粹客觀世界,也絕非實踐者主觀想象出來的虛幻場景,而是實踐者“遭遇”不同形態宇宙神圣物的直接時空。禮樂空間中的“器物”是包含著特定象征義涵的文化符號,“物”的顏色、聲音、氣味在儀式場景中包含著與日常不同的意義指涉,并使實踐者在感受互動中“興”起特別的意義經驗。身體在禮樂實踐中扮演著溝通天人的中介角色,實踐者通過特定動作、韻律與內心情感,在禮樂空間中與各種“氣”融攝互感,召喚和回應天地鬼神的“聚集”“感格”,并在“氣動”中獲得與宇宙本源連接的精神體驗。這種原初的身體經驗先于任何概念化的表達,構成了禮樂文明最深層的意義基礎。因而,禮樂實踐是能“感于物而動”的身體主體在儀式場域中的存在方式,只有回到精神經驗的層面,才能理解禮器陳設的空間方位如何轉化為精神秩序的具身化表征,理解禮樂構建的時空場景如何帶動實踐者存在和生命狀態的真實轉化,進而產生修身工夫、倫理教化等維度的后發結果。
對禮樂實踐者來說,遵行禮樂與特定信仰下的價值選擇密切關聯,彰顯著其對天道秩序的超越性追求如何落實到具體行動之中,禮樂精神經驗的獲得,根植于實踐者對天道根基的意向性信念,而這種經驗又會不斷強化精神信念的真實性。正因如此,對具體禮樂行動中實踐者意義發生和經驗形態的深入揭示,需要在信仰與實踐的辯證互動中進行。即使禮樂的具體實踐形式在歷史演進中不斷改變,禮樂文明的核心根基始終在于能夠讓禮樂實踐者在儀式參與中獲得天道及其象征物“臨在”的精神經驗,在遵循禮樂中回應天道超越性的召喚,以此為自身生活確立起跟宇宙秩序具有內在關聯和一致性的整全意義系統。就此而言,禮樂文明的真正危機,并不在于禮樂外在形式的變遷或者對具體禮樂文本解釋的多樣化,而在于它無法喚起人基于敬畏天道而真誠地實踐禮樂。
總結而言,本文意在提出理解禮樂實踐者精神經驗的一種特定思考視角。題目用“重探”,并非要否棄已有的研究路徑而另辟蹊徑,而是試圖在借助不同學科成果的基礎上,重新“理解”這一傳統下踐行禮樂的“人”:他們基于何種信仰意向參與禮樂實踐,其間如何統合身心意識,如何在特定空間建構中獲得不同的意義經驗等。禮樂文明的精神根基,主要體現為特定禮樂場景如何激發實踐者的超越性精神經驗,對這一精神根基的探尋,必須突破客體化的研究范式,重返禮樂實踐者的精神場景,在身體經驗的深層維度重構禮樂的精神邏輯,“哲學地”刻畫禮樂實踐中的“經驗”發生。由此,才能“解蔽”禮樂傳統在社會教化與秩序建構中發揮作用的深層機制,在文明論意義上更深刻理解傳統理念蘊含的普遍價值,進而激活古典思想經驗面對當下時代問題的精神價值,為中國哲學的創作提供資源。
(作者系中山大學哲學系教授)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