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國家安全部公布一起相關案例:他是一位經驗豐富的漁民,卻打撈出見所未見的“諜魚”。聯想到國家安全機關宣傳的“海洋間諜”,他果斷返港,配合國家安全機關將犯罪分子一舉擒獲。陳某,配合國家安全機關挖出某國在我境內經營多年的間諜關系網絡,國家安全機關給予其重大貢獻獎勵。
清晨的海面,薄霧還未散去,漁民老陳在捕魚作業時,發現了一個形狀奇怪的裝置。他想起前幾個月隔壁漁村的老楊因打撈到類似裝置并上交國家安全機關而受到表彰,于是警覺起來,懷疑這可能是國家安全機關宣傳的境外投放的大“諜魚”。老陳當即撥通12339國家安全機關舉報受理電話說明情況,并停止作業,返航回港。與此同時,境外某機構收到了水下裝置位置發生嚴重偏移的自動報警,確認該裝置是某國在我國海域投放的新型水下竊密裝置。
在老陳將裝置撈出海后,境外機構判斷投放的裝置可能被打撈并駛向中國某港口,立即指揮在我國長期潛伏的人員劉某前往目標港口打探裝置下落。然而,劉某早已被國家安全機關納入視線,其行動皆在掌控之中。國家安全機關接到舉報后,迅速進行了研商,決定兩條線并線處理:一方面與漁民老陳保持聯系,密切關注船只返回港口的動態,并聯合公安、海警和當地政府等多部門行動;另一方面繼續偵控劉某的行蹤。隨著漁船駛入港口,老陳撈到“諜魚”的消息在碼頭上迅速傳開,劉某也混跡在圍觀群眾中,偽裝成獵奇收藏者,向老陳開出高價想要購買裝置,但被老陳拒絕。
國家安全機關干警早在近海與海警部門的配合下,與老陳完成無縫交接,打撈到的水下裝置早已實現安全轉移。劉某的各種動作都盡收國家安全機關眼底,國家安全機關順藤摸瓜,一舉挖出某國在我國境內經營多年的間諜關系網絡,并依法開展了打擊處置。老陳因舉報配合有功,得到國家安全機關的表彰獎勵。
近年來,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將海洋作為新戰場,開展情報搜集和技術竊密活動,但我國沿海漁民群體的國家安全意識和能力不斷增強,積極配合國家安全機關工作,共同筑牢海上人民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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