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意外跌落
讓裝修工人馬師傅的家庭陷入困境
一份先行判決
為困境中的維權之路點亮曙光
2023年寒冬,裝修工人馬師傅從工地二樓墜落的巨響,擊碎了一家人的平靜生活。身體遭受多重創傷,治療賬單如滾雪球般堆積……當訴訟因傷殘鑒定陷入僵局時,虎丘區法院的一份“先行判決”,讓這個瀕臨崩潰的家庭重燃希望。
一場墜落,一個家庭的至暗時刻
2023年年底的一天,傍晚五點多,裝修工人馬師傅在某工地鋪設水電線時,因現場光線昏暗,樓梯沒有安裝護欄,不慎踩空從二樓跌至地下室,導致顱腦損傷、多處骨折及視神經損傷,經鑒定構成兩處十級傷殘。
事故發生后,馬師傅住院治療了一個多月,累計支付醫療費18萬余元。馬師傅的父母常年吃藥看病要花錢,妻子為了照顧家庭沒法外出工作。作為家里的頂梁柱,如今他這一倒,家里積蓄早已見底,陷入了“醫療費靠借款、生活費無著落”的窘境。
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后,由于馬師傅的視覺神經和嗅覺功能受損,還需進一步進行補充鑒定。這些損傷情況直接關系到傷殘等級評定和最終賠償金額的確定,但鑒定程序復雜,部分事實短期內難以查清。
“等拿到賠償,人怕是都垮了!”承辦法官意識到,若按常規流程,這個家庭恐將陷入更深的絕境。
精準運用“先行判決”制度
破解“時間困局”
面對當事人“等不起”的困境,法院通過三重審查精準適用先行判決制度:首先固定了醫療票據、誤工證明等無爭議證據,將需鑒定的傷殘爭議留待后續審理;其次聚焦醫療費、誤工費等“生存性支出”,避免當事人因訴訟拖延陷入家庭經濟困難;最后根據包工頭與裝修公司的過錯程度,準確劃定賠償責任,既體現過錯原則,又預留追償空間。
據此,法院對已經查明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9項損失共計40.47萬元,判令指示馬師傅前往現場施工的包工頭王某承擔75%賠償責任,即30余萬元,承攬該房屋裝修工程的裝修公司承擔其中35%的不真正連帶賠償責任,并明確兩被告清償債務的追償規則,有效緩解了馬師傅家庭經濟壓力。
法律有尺度,判決有溫度
先行判決并非簡單的程序切割,而是司法機關對訴訟本質的深刻回應,破解了傳統訴訟的“時間困局”:本案中,馬師傅若等待全部鑒定結果出具后才能獲賠,周期可能長達半年甚至更久。而先行判決的適用,讓醫療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等費用得到及時保障。
在此基礎上,先行判決還激活了糾紛化解的“新動能”。在先行判決作出后,由于各方責任比例被確定下來,兩被告積極聯系法院,就本案的賠償事宜最終達成調解,實現了判決促履行、履行帶調解的良性互動。
法官說法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判決。”據此,如果對于一部分訴訟請求相關的事實已經查明,且確有必要就該部分訴訟請求盡快作出裁判的,人民法院可以就該部分先行判決,其他訴訟請求待相關事實查明后,通過后續裁判解決。
先行判決,是民事訴訟法中為提升司法效率、保障當事人權益而設立的重要制度,兼具止損優先、民生保障、程序優化的制度價值。
本案中,雖然需要對馬師傅相關傷情進行鑒定,但是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部分事實已經查明,法院主動適用上述規定,根據各方過錯程度,明確劃分責任,并根據侵權責任編司法解釋的規定,采用不真正連帶責任的侵權責任形態作出裁判。案件適用先行判決,既讓“正義”更早達到權益受損方,也根據過錯原則準確界定各方責任承擔范圍,避免了雙重受償和反復追償。
同時,該案的先行判決還促使當事人對未經判決部分形成了合理預期,并在法院的組織下就全部賠償事項達成調解,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的良好效果。這種先行判決、以判促調的創新舉措,既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提升了司法效率,獲得了各方當事人的一致好評。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