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央視網消息。https://news.ifeng.com/c/8iY5pSywdZu
貴州畢節赫章縣一男孩放學途中,被3條大型犬咬成重傷,頭皮撕裂,左耳被撕咬下來,手和腳及腋窩也被咬傷。
當時在ICU搶救了一周左右,目前正準備修復耳朵。
孩子已經休學一年,到處借錢治療,已花費20余萬元,預計還需10多萬元。
然而一年來狗主人才支付5萬元。
狂犬病的厲害眾所周知。惡狗傷人的悲劇不斷在重演。
這男孩能夠活下來已屬萬幸。然而本該屬于他無憂無慮充滿天真的少年夢,已被涂上痛苦和恐懼的色彩。
養狗規定早已明確不準飼養大型犬;養狗不能傷害他人。
可是這狗主人,竟然養了大型犬,竟然養了3只,竟然不好好拴住。
狗主人藐視他人生命安全,到了何等地步。
狗主人為何如此膽大妄為?答案很簡單。沒有可預期的嚴重后果唄。
如果法律具有威嚴,
如果狗主人違反養狗方面的法律法規,必定被拘留;
如果狗咬傷他人后,狗主人必定受到刑事懲罰;
如果狗咬傷他人后,狗主人那怕傾家蕩產也要及時支付醫藥費、誤工費、交通費、營養費、精神損失費,
那么,狗主人還敢養大型犬嗎?還會養3只狗嗎?還敢不拴狗嗎?還敢不支付費用嗎?
無疑,現在,我們依然有著不知何時會被惡狗咬傷、自己深受痛苦、狗主人卻逍遙法外的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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