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2025年
北京市積分落戶申報工作的通告
京人社發〔2025〕2號
根據《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京政辦發〔2020〕9號)和《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京人社開發發〔2020〕8號)規定,現就2025年北京市積分落戶申報工作通告如下:
一、 時間安排
本市積分落戶工作實行年度申報制。2025年申報工作分為申報、部門審核結果匯總、審核結果查詢、部門復核及積分排名、公示和落戶辦理5個階段。各階段安排如下:
二、 各指標時間節點
三、 資格條件和指標操作認定說明
(一)2024年12月31日前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但尚未申領《北京市居住證》的人員,符合資格條件的,可參加2025年積分落戶申報,并應按市公安局有關要求及時辦理《北京市居住證》。
(二)2020年7月(含)前在單位宿舍、租賃住所的連續居住年限,以申請人同期在京合法穩定就業年限計算,在積分落戶在線申報系統中無需填報。2020年8月(含)后的單位宿舍、租賃住所情況須在積分落戶在線申報系統中填報。
特此通告。
來源:北京市人社局網站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