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乘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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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牌匾事件,以“市委主要責任人免職”落下帷幕。
盡管公眾對于“主要責任人是誰”,“禁紅藍黑是怎么出來的”,“免職是否待遇不變”等仍有質疑,但事情至此,至少算是告一段落。
通報出來后,有人替被免的“主要責任人”委屈,認為這不過一樁“小事”。
我不這么認為。
一個地方主官,把城市當成自己的風水局(目前看這是最大的可能),本質上是權力異化、價值觀扭曲和監督缺位的綜合體現,更是對公共利益的嚴重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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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事件涉及城市治理與營商環境,與2023年某地“城管收走孩子作業本”事件,同屬“民生+權力濫用”復合型輿情。
而三河事件,因央媒深度介入和商業品牌連鎖反應,社會關注度更高。
與近年典型政府輿情案例(如2021年鄭州暴雨輿情、2022年唐山打人事件、2023年成都某醫院輿情等)相較,其熱度與影響,可定位為“中高烈度輿情”。
據AI統計,此次事件總輿情量超16萬條,微博話題閱讀量破2.4億次,抖音播放量超5000萬次,接近2022年“唐山打人事件”初期傳播量(約3億次),但低于2023年“成都某醫院輿情”峰值(超5億次)。
此事持續時間,從3月中旬發酵,至4月15日官方通報,事件持續約30天,屬于“長尾型輿情”,與2024年“某地強拆文物事件”(持續45天)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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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一樁小事,并且類似的案例全國其他地方也多次發生過,為何這一次三河翻車得如此難看?
主要在于以下幾方面的綜合因素:
一是政策制定失范。三河市《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導則》作為指導性文件,被擴大解讀為“禁止紅藍黑三色”,且未預留政策緩沖期,暴露出“拍腦袋決策”問題。
二則是執行方式粗暴。強制商戶自費改色、未補償損失,甚至將醫院紅十字標志改為綠色,引發公眾對“權力凌駕于法律與民生”強烈不滿。
還有一點,兩會剛剛強調整治形式主義,三河這事就出來了,正好撞到了風頭上,直接沖擊中|央政策權威性,因此被央媒批為“頂風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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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從政府輿情處理上,也提供了一個反面教材。
從公關角度而言,一開始本來“屁大點事”,如果有關方面早點出來解釋,及時發聲、及時糾偏、及時補償,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事情遠不至于鬧那么大。
但三河偏偏反其道而行。
先是在輿情潛伏期(3月中旬-4月初)未回應,導致自媒體發酵后輿論失控,形成“塔西佗陷阱”效應。
中間拒絕央媒采訪、回避關鍵問題,暴露基層干部“媒介素養”缺失,加劇了公眾不信任。
即使是4月15日的通報,短短幾行字,都僅宣布免職,未回應商戶補償、責任人追責等核心問題,反而引發二次輿情發酵。
可能三河方面的輿情應對策略和能力,以及因此反映出來的干部素質,都非常地情況堪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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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至少把問題赤裸裸地暴露了出來。
雖然這對地方政府的營商環境和公信力會造成影響,比如就有網友評論稱“連招牌顏色都要管,誰還敢投資?”
輿情后期,“警徽顏色歷史爭議”也被翻出,公眾質疑地方政府“權力濫用”并非這一次,而是長期存在的一種慣性。
一個地方,名聲已經壞到不能再壞,事情一旦到了谷底,接下來就該往上走了。
并且壞名聲越大,“化危為機”的操作空間也越大;就像一個總是遲到的學生,偶然準時一次,就會給老師留下深刻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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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三河牌匾事件,其反映的“政策制定任性化”及“輿情應對被動化”問題,已成為近年地方政府治理的典型病灶。
事件熱度雖低于惡性刑事案件,但因直接觸及營商環境與權力監督痛點,其社會警示意義更為深遠。
膿包捅破,才有可能根治。
用一兩個“主要責任人”的官位祭刀,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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