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晚22時17分,泰州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隧道監控中心工作人員通過電子巡檢發現,在泰州市永定路二號隧道內發生了一起“離奇”的交通安全事件,一輛共享單車違規停放在隧道快車道內。
它是怎么進入隧道的?
車主人呢?
發現情況后,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工作人員第一時間啟動應急處置預案,修改信號情報板,臨時封閉快車道,并組織應急人員將共享單車移出隧道,放至附近安全位置。為追溯事件源頭,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將事件信息實時共享至市交警快速路大隊。經調查,當事人為一名外來務工人員,因對路況不熟悉,使用手機導航APP的駕車導航功能誤入隧道,騎行途中因車輛電力耗盡自動上鎖,當事人將單車放至隧道內后離開,未報警或撥打隧道緊急電話。
該位當事人“粗心大意”的行為,違反了《泰州市城市快速路管理條例》第八條中“城市快速路禁止非機動車行駛”規定,市公安交警部門已依據《泰州市城市快速路管理條例》對當事人進行處罰和批評教育。
泰州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提醒廣大市民:隧道等快速路主線禁止非機動車通行,使用導航時務必選擇正確出行模式,如遇突發情況,應立即報警或使用隧道內緊急電話,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科普小知識
《泰州市城市快速路管理條例》自2024年3月1日正式實施,其中明確規定了禁止行人及部分車輛駛入城市快速路,快來看看你的“座駕”在不在名單里?
? 禁止通行名單:
非機動車(電動車、自行車等)
摩托車、殘疾人專用車、拖拉機、三輪車等低速車輛
履帶車、牽引車、專項作業車、輪式專用機械車、拖掛施工機具的車輛
懸掛試車號牌、教練車號牌的車輛
最高時速低于70公里的“慢速車”
法律、法規和交通標志禁止通行的其它車輛
友情提醒
違反規定的當事人
將面臨相應處罰
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請遵守交規,選擇合適道路出行~
圖文來源:微泰州、 泰州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
綜合編輯:泰州百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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