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
2018年6月25日,君審律所當事人與XH保險公司簽訂了一份防癌疾病保險合同。2024年11月,君審律所當事人因“結腸腫物”住院治療,并行“結腸早癌經肛內鏡超級切除術”,醫院最終診斷為結腸癌。當事人向XH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保險公司以“不符合理賠條件”為由拒絕賠付。
二、爭議焦點
保險公司的拒賠理由是否成立?
XH保險公司可能主張“結腸腫物”不完全等同于“癌癥”,或認為手術方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癌癥治療”標準。
醫院診斷證明的法律效力
解放軍總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明確載明“結腸癌”,且手術記錄支持癌癥治療的必要性。
合同條款的解釋
保險公司是否在訂立合同時充分說明“癌癥”的定義及理賠標準?是否存在格式條款的爭議?
三、訴訟策略與法律分析
君審律所夏越穎律師接受委托后,采取以下策略:
證據收集與強化
調取完整的住院病歷、手術記錄、病理報告,證明“結腸癌”的診斷符合醫學及保險條款定義。
梳理保險合同條款,確認保險公司未在合同中設置不合理的免責條款。
法律主張
依據《保險法》第16條,投保人已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保險公司無正當理由拒賠。
根據《民法典》第496條,若保險公司未對“癌癥”定義作出特別說明,應作出有利于被保險人的解釋。
訴訟請求
要求XH公司支付癌癥保險金10萬元、手術保險金2萬元、住院津貼800元,并豁免后續保費。
四、調解結果
在法院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XH保險公司支付97,000元(接近原訴訟請求的總額)。
豁免自2024年11月27日起的剩余保費。
該調解結果既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避免了冗長的訴訟程序,體現了司法調解的高效性。
五、案例啟示
保險公司拒賠≠最終結論
即使保險公司單方拒賠,通過專業律師介入,仍可能通過訴訟或調解爭取合理賠償。
醫療證據的關鍵作用
醫院的診斷證明、手術記錄等文件是保險糾紛中的核心證據,必須完整、權威。
合同條款的審慎審查
投保時應仔細閱讀保險條款,尤其是“疾病定義”“免責條款”等關鍵內容。
調解的靈活性
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調解可快速實現權益保障,減少訴訟成本。
六、結語
本案中,君審律所律師通過扎實的證據梳理和法律論證,成功促使保險公司承擔保險責任。該案例再次說明:保險合同的履行應遵循公平誠信原則,保險公司不得濫用條款拒賠。對于遭遇類似情況的當事人,建議及時尋求專業律師幫助,以最大化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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