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報告訊(崔宏濤 通訊員 王瑞 張勝利 魏慧芳)近年來,隨著數字經濟和跨境支付的快速發展,一種新型犯罪形態逐漸浮出水面——利用境外禮品卡倒賣賺取匯率差。此類犯罪以歐美國家流行的禮品卡為媒介,通過VPN翻墻登錄WhatsApp等境外社交軟件與境外持有禮品卡的人員(俗稱“小黑”)聯系,形成了一條完整的非法資金流動鏈條。此類犯罪區別于傳統外匯犯罪具有新的特征,一是以虛擬商品為媒介,利用其可跨境交易、匿名性強的特點,掩蓋外匯兌換本質。二是將交易偽裝成正常商品消費,給監管增加了難度。三是易滋生犯罪鏈條,衍生出多種犯罪行為。
2024年9月,河南省新密市檢察院依法辦理了這起專門非法倒賣境外禮品卡賺取匯率差,非法營收高達6330萬元的犯罪案件。經該院提起公訴,上述20名被告人被新密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至5個月拘役,并處145萬至14萬不等罰金。宣判后,上述20名被告人均提出上訴。2025年2月25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年非法營收6330萬元
2022年4月,以河南省長垣市人周貝、永城市人鄭樂、夏邑縣人盧成、李奇4人為股東的河南崧之莫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崧之莫公司)在鄭州市管城區一寫字樓內成立,該公司專門從事倒賣境外禮品卡業務。
境外禮品卡是指由境外企業或金融機構發行的預付儲值卡,通常以虛擬形式(電子卡)或實體卡形式存在,用戶可通過卡內預存金額購買特定商品或服務。這類禮品卡主要面向國際市場流通,常見類型為商品儲值卡(如蘋果、谷歌、亞馬遜等平臺的充值卡,可用于購買電子產品、數字內容)、支付平臺卡(如PayPal、Visa禮品卡等,可直接綁定境外賬戶進行線上線下消費)、電信服務卡(如AT&T、Verizon等運營商的充值卡,用于手機話費或流量充值)。憑借其跨境性、流通性,深受跨境電商、留學生、游戲玩家等群體青睞,在國內市場不容小覷,而不法分子則是瞄上了這塊市場蛋糕。
崧之莫公司成立后,招募業務員,設立卡商部A、B兩組,由盧成負責卡商部A組和公司財務,周貝負責卡商部B組,鄭樂負責拉業務,李奇負責后勤。其公司基本的運營模式為:通過 WhatsApp聊天軟件尋找禮品卡擁有者——尼日利亞“小黑”,以低于奈拉匯率的價格,通過中間人“林石橋”提供的尼日利亞賬戶使用奈拉向其付款買卡。拿到卡后再出售給境內收卡人員,收卡人員以低于美元匯率的價格,使用人民幣跟崧之莫公司結算。崧之莫公司低買高賣,根據匯率差從中賺取差價。
2022年5月,永城市人蘆青經鄭樂介紹,在崧之莫公司學習業務模式,并成立鄭州市船未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船未公司),共用崧之莫公司上下游資源,以相同模式開展倒賣境外禮品卡活動。2023年10月,蘆青又介紹周谷參與進來,在新密市一寫字樓內成立首席團隊工作室開展業務。至此,崧之莫公司、船未公司及其工作室共計20人的非法經營倒賣禮品卡的團伙成立,且生意越做越大。
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項,外匯包括外幣支付憑證或支付工具。案涉蘋果卡、亞馬遜卡等國外禮品卡從性質上看屬于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根據《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第二條第二款規定,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是兌付貨物或服務的預付憑證。案涉國外禮品卡內預存的金額都是以美金計價,表面上交易的是卡,實際上是通過買賣卡的行為,以人民幣為橋梁,實現美金和奈拉的兌換,在匯率差中謀取經濟利益。截至案發,崧之莫公司非法營收5372萬元,船未公司非法營收958萬元。
為掩人耳目,周貝等人還在公司開設國內電商部,在京東、拼多多等電商平臺售賣面膜、裝飾畫等產品,但該業務僅有兩人參與,其目的為掩蓋主營業務即倒賣境外禮品卡。
冰山下的暗流涌動
2024年3月,新密市公安局接到上級線索,提示轄區內有人非法從事境外業務,遂前往查看,至此案發。到案后,周貝等人辯稱其行為不違法,以人民幣結算也不涉及外匯。
“快過年了,大家得注意點,做卡得安全第一。我想把奶(奶在此指尼日利亞貨幣:奈拉)規避一下,讓陳曦在家辦公,打奶”“關于工作問題,小心點為好,做報表不要奶拉、支出貨物。”這是警方取得的聊天記錄,“奶”即為奈拉。明知外匯交易應在指定場所進行,仍舊躲避監管從事不法交易,犯意可見一斑。
2024年9月,新密市檢察院以非法經營罪依法對周貝、鄭樂、盧成、李奇、蘆青等20人提起公訴。根據2019年1月31日最高法、最高檢《關于辦理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非法買賣外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違反國家規定,實施倒買倒賣外匯或者變相買賣外匯等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根據該解釋第三條、第四條規定,非法經營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非法經營數額在2500萬元以上的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非法經營行為“情節特別嚴重”。
2024年12月10日,新密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20名被告人被判處7年6個月有期徒刑至5個月拘役,并處145萬至14萬不等罰金。其中,主犯周貝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并處罰金130萬;鄭樂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145萬;盧成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并處罰金130萬元;蘆青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3個月,被處罰金110萬元;李奇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7個月,并處罰金60萬元。宣判后,被告人提出上訴。2025年2月25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令人唏噓的是,上述被告人還都很年輕,周貝案發時年僅24歲,年歲最大的李奇也不過31歲,正值青春的他們卻走入歧路,著實令人痛惜。
此案雖已辦結,但是倒賣境外禮品卡的非法生意還在暗處洶涌。此案中,傳授鄭樂這個賺錢門路的人叫做“黃波”,此人還未到案。從中搭橋提供尼日利亞賬戶的“林石橋”,潛藏在國外,同樣未被抓獲。
此類犯罪具有幾個特征,給司法監管增加了難度。第一是隱蔽性強,跨境特征明顯,犯罪分子利用VPN技術突破網絡監管,搭建起境內外勾連的非法交易平臺。境外人員(“小黑”)持有大量禮品卡,通過WhatsApp等境外通訊工具與境內犯罪分子聯系,避開傳統金融監管體系。交易過程中,雙方不進行實名認證,僅通過虛擬身份完成資金流轉,使得監管部門難以追溯源頭。
第二是支付手段復雜,資金鏈條隱蔽。此類犯罪往往涉及多種支付工具混用,形成復雜的資金流轉網絡。典型的交易流程如下:境內犯罪分子以低于正常匯率的價格從小黑處收購禮品卡(通過國外貨幣“奈拉”結算),然后通過他人收進奈拉并支付給小黑,再將收購的禮品卡通過微信群非法出售給國內的下游卡商,從而形成國內外資金融通賺取匯率差,從中非法獲利。在此過程中,犯罪分子利用奈拉等非主流貨幣進行跨境結算,規避了我國外匯管制的直接監管。同時,禮品卡的數字化特性使其易于分割、轉移和變現,為非法資金流動提供了便利載體。
第三是組織嚴密,分工明確。此類犯罪已形成完整的產業鏈條,涉及多個環節和專業人員。上游負責對接境外“小黑”,獲取禮品卡資源;中游負責技術開發和維護VPN網絡,搭建交易平臺;下游負責拓展境內銷售渠道,尋找買家。各環節之間分工明確,相互配合,形成了較為穩定的犯罪網絡。
警惕衍生犯罪
筆者從淘寶、閑魚、轉轉等交易平臺搜索“禮品卡”,顯示出大量商品信息,均是以美元、英鎊等外幣標價,以低于匯率價格的人民幣進行結算。到消費者手中價格已經低于官方匯率,那么上游是如何以更低價格獲取禮品卡?
近年來,倒賣境外禮品卡的非法活動已從單一的匯率套利演變為串聯電信詐騙、跨境洗錢、盜刷信用卡等犯罪的“超級樞紐”。這一黑色產業鏈不僅破壞金融秩序,更成為全球性犯罪網絡的關鍵節點。以非洲為典型輸出地,其背后交織著經濟失衡、技術漏洞與監管缺失的多重危機,而衍生犯罪的外溢效應更對中國經濟安全構成嚴峻挑戰。
境外禮品卡的非法交易鏈始于上游的“貨源”獲取。除正當途徑購入外,可能會存在犯罪分子通過盜刷境外信用卡、竊取電商平臺賬戶等不法行為,形成“低成本高回報”的原始積累。而在下游,禮品卡還被用于虛開發票、偷逃稅款等經濟犯罪。部分企業虛構境外采購業務,通過購買谷歌、PayPal禮品卡偽造交易記錄,非法抵扣企業所得稅。更有甚者,犯罪分子覬覦禮品卡匿名性、流通性和跨境交易便利性,淪為其洗錢的“隱形工具”。同時,一些不法分子會偽造彈窗,誘導消費者在使用禮品卡輸入秘鑰等交易信息時進行電信詐騙。
禮品卡犯罪對我國金融安全構成嚴峻挑戰。唯有通過技術升級、法律完善與國際協作,才能有效遏制這一黑色產業鏈的蔓延。對于檢察機關而言,在案件審查時要更加關注全鏈條行為,實現上下游一同打擊,筑牢金融安全的“防火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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