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記者4月16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劉滿倉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劉滿倉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劉滿倉 資料圖
長期在河南工作
官居要職
劉滿倉,男,1955年10月生,河南西峽縣人,大學本科學歷,理學學士,198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7年3月參加工作。
劉滿倉長期在河南工作,1997年起,他先后擔任過商丘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商丘市委副書記,2001年起,任商丘市市長,市委書記等職,2008年升任河南省副省長,2012年任河南省委常委、副省長,2013年出任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16年,劉滿倉出任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后于2018年卸任。
正義網記者注意到,退休后的劉滿倉,還繼續擔任了河南省白酒業轉型發展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該小組是為了加強對河南省白酒業轉型發展工作組織領導,經省政府同意,于2018年成立的。
2024年10月1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劉滿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此時,距離他退休已有6年。
貪婪腐化,退而不休
為他人在房地產項目開發等方面謀利
2025年4月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劉滿倉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劉滿倉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干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貪婪腐化,退而不休,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土地整治、房地產項目開發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劉滿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劉滿倉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作者:何慧敏 王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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