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景德鎮一家三口被撞身亡不能以交通肇事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來定罪,必須以故意殺人罪判刑,否則,將來類似案件會越來越多!一審結束,雙方能用4個多小時激烈控辯,一定是廖某不認罪,其母在庭外大喊“我要為一家三口伸冤,太囂張了,到現在都沒有認罪!”
阿姨太累了,她已經無法自己走路了!
第一,200多天才開庭,效率是真的高。
第二,如果法院就判幾年,那估計以后交通事故會很多,大家都認為用車輛肇事不用償命。
限速40,開到120,不是直接要人命嗎?
提燈定時那個違章拆不掉我可以理解,這都不是死刑,江西以后就不要講什么法制了。
肇事司機如果當庭認了,當庭就能宣判,也不會用四個多小時才結束一審了,并且還是擇期宣判,所以庭審的主要分歧大家也都能猜到,那就是交通肇事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問題了!
肇事司機家屬一定只認一個罪,那就是交通肇事。
廖某一定不承認他主觀故意撞人,這個罪的量刑頂多7年,出來還不到30歲,正是大好年華,只需要父母賠點錢就行了。
但受害者家屬的訴求一定是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或故意殺人罪起訴,要求判廖某死,只有這樣才能告慰她兒子,兒媳,孫子,還有兒媳婦爺爺的在天之靈,這就是雙方爭辯的焦點。
因此,這個事不容易有結果的,至少得二審以后。
同時也得感謝這屆神通廣大的網友。江西一家三口被撞,大家各自努力,形成強大的輿論壓力。
他們把肇事者廖某的父母都扒得底朝天,扒出他父母是外地人,在當地做陶瓷生意。肇事者被關后,他父親大放厥詞,說80萬就能買斷三條人命,還威逼受害者父母,把慘案說成天災,讓人家見好就收。
廖某撞人后還在車旁談笑風生,本以為他是嚇傻,看到他父親這一系列操作,才明白這人性的惡是有源頭的,20來歲的廖某做出這種事,和家庭脫不了干系。
這場備受關注的案件一審結束了。我們不能當沉默的看客,一起為這不幸遇難的一家三口發聲,期待法律能給出公正的裁決,還逝者公道。
誰也不敢說,自己先走在路上,會像那一家三口一樣,被一個無緣無故、沒有半點瓜葛的社會小混混滅門。
目前,根據起訴書證實,事發當時,廖某宇曾連續兩次將汽車的加速油門踩到100%狀態。
檢方認為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廖某刑事責任。
如果危害公共安全罪名成立,廖某就會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廖某受個人情緒影響,有強烈的主觀犯罪意識,這跟兩起判處死刑的案件性質完全一樣。
2023年1月11日,溫慶運為發泄個人情緒,在廣州天河路體育東路口故意駕車連續沖撞行人和道路設施,造成5死13傷。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溫慶運死刑,已執行。
2021年5月22日,劉東因投資失敗無法接受,失去信心,而產生報復社會行為。在大連市十字路口駕車高速沖撞人行道上的行人,造成5死8傷,被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
目前,根據全國輿論導向來看,判處廖某死刑的聲意十分強大。
如果這類報復社會的極端惡性事件不判死刑,將給社會留下更大隱患。
現實車輛太多,人太復雜,嚴判就是宣傳教育,就是以絕后患。
所以,謝某撞死一家三口的案件性質極其惡劣,危害極其重大,不死不足于平民憤,是提燈定損所不能比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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