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廣東網友發帖,大家有沒有發現?每個業主群都有一些“巨嬰”式的鄰居。很多事情明明可以自己動手解決的,她非得要在業主群里@物業@鄰居幫她解決。
就她在群里反映的這件事情,多大一點事呢?自己在家裝個窗簾不就解決嗎?還非得要在群里找別人麻煩。結果群里沒一個人理她自討沒趣,大家覺得她是不是沒事找事?
- 這究竟是咋回事?
我們來看看該網友提供的信息。這是一個業主群的聊天記錄截圖。
根據該業主在群里的發言要點,就是一個鄰居家的小孩在用熒光筆玩耍,照射到了她家孩子的房間。于是她在群里求助物業,希望出面予以及時協調解決。同時,追問這家鄰居在群里嗎?
- 針對此事,網友們迅速圍觀,紛紛議論。
我們來看看網友們的“七嘴八舌”:
每個小區都有幾個這樣的人,我家業主群里有個人說他家客廳吸頂燈不亮了,讓物業去給他換。
看評論巨嬰還真多,鄰里矛盾報警也好,打官司也行,但這不是物業該解決的問題。
沒毛病啊,我打開玻璃窗通風看風景心情好,對面要玩激光筆,哪怕他照他自己眼睛也不關我事,你照來我這打擾到我,要是我自己動手處理,就是大功率探照燈對回去照,找物業處理已經很客氣了。
這就是物業的事情。物業溝通搞不定再報警打官司,并且這事在群里說,有照片可以做為以后打官司的證據,證明卻有被照射之事,證明曾讓物業勸阻通知,這是先禮后兵。不管什么事不協調不找人溝通直接報警打官司才是浪費公共資源的巨嬰。就這件事情來說,拉窗簾是最下策的做法,有可能會受到長期騷擾,物業有業主電話,打個電話過去提醒,正常人都會收繳小孩手中的激光筆,此事基本就算了結了。
不找物業找誰?直接上門吵架?一年幾千塊錢的物業費白交嗎?
不是一棟樓,找物業提醒一下沒錯。
終于知道為什么有那么多沒素質的鄰居了,原來沒素質還不自知。
- 這起事件之所以引發爭議,就是大家對物業的權責不明確。
針對這起事件,已經影響到孩子學習,作為業主在群里提出來,這是人之常情。正如有網友說,拉上窗簾這是下策,治標不治本。更多的,是提醒那鄰居孩子,你玩啥可以,但是不要打攪影響到其他人。
至于是不是物業可以管?物業作為銜接業主之間關系的橋梁,當然可以做善意提醒和干預。本來就是一件小事,相信只要提醒到位,事情就解決了。很顯然,這名業主對這起事件的處理,還真不是什么巨嬰行為。
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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