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一宗法拍房被撤回拍賣,撤回公告顯示,被執行人的兒子將于2025年6月高考,執行法院決定撤回此次拍賣。
事由很簡單,房主向銀行抵押此房貸款,因欠款而被法院強制拍賣。撤回不是取消,撤回此次拍賣,可能只是暫緩。法院這么做肯定有法院的考慮,而且應該也是在規則允許范圍內。有網友覺得這是法院執行的“巨大進步”,體現了濃濃的“人情味”。這樣的做法能獲得一些輿論的支持和肯定,可謂意料之中。畢竟,我們的社會,很愿意在孩子尤其在面臨高考的孩子面前做出變通。有些夫妻其實早就沒有了感情,但為了孩子擁有一個形式上完整的家,規避離婚可能對孩子學習造成的負面影響,很多父母選擇隱忍,直到孩子高考結束,然后選擇離婚。家里有人生重病甚至已經去世,但擔心孩子知道實情會影響學習,家人選擇刻意隱瞞,直到孩子高考后才告知其真實情況。類似現象可謂常見。
在“望子成龍”的觀念里,孩子的學業就是一切,這是很多家長秉持的思想。關心孩子,關心下一代,當然沒有問題,但有時候是不是太過了?家里的財務出現問題、父母感情不和、家里有人生重病,抑或有老人過世,凡此種種,都是人生的一部分。作為行將高考的十七八歲孩子,其實應當具備接受既有不利事實的認知能力,包括其后的調整與適應能力。何況,抗壓本就是孩子生存與適應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
作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對于“一切為了孩子”、任何事都要天經地義地讓位于孩子、任何時候孩子為大、任何時候都要遷就孩子等觀念不敢茍同。刻意規避或屏蔽不好的事情,沒有感情的父母刻意在孩子面前演戲,甚至演幾年的戲,或虛偽地生活幾年,這有什么意思呢?作為父母雙方的主體性在哪里?父母憑什么要放棄他們(再次)追求幸福生活的基本權利?
為何不能大大方方地告訴孩子家里的各種真實情況?譬如,“孩子,爸爸媽媽沒有感情了,我們要離婚了,但我們還是你的爸爸媽媽,我們還會像從前一樣關心你、愛你”“孩子,最近經濟不景氣,爸爸的生意也出現了一些問題,我們可能要搬家了,可能會住小一點的房子了,希望你能理解”。我想,類似的溝通與解釋,多數孩子還是會理解的,還是能明白的。相反,藏著、掖著、躲避、遮掩,表演著過日子,虛偽地生活,表面一團和氣,實則暗流涌動,才是糟糕的局面。須知,孩子的知情權,不能被剝奪。
說得更現實一點,今時今日,社會評價日益多元,高考已經沒有過去那么重要了。高考多考幾分,上一所好一點的大學,也并不能絕對保證日后的“成功”。家長也好,社會也好,不妨把心態放平一點,不必動輒讓步于高考、讓步于孩子、讓步于高考的孩子。理性看待學習和考試,以平常心與孩子相處,多一些坦誠,多一些真實,這恐怕才是更加匹配這些年經濟與社會發展進步的做法。□ 姚華松(作者系廣州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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