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25個“世界知識產權保護日”來臨之際,4月14日,長沙中院在長沙知識產權法庭召開長沙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新聞通氣會,發布并逐一解讀了《長沙法院工程機械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2022年1月-2024年12月)》、《長沙法院加強工程機械知識產權保護十二條司法措施》、《長沙法院2024年度知識產權十二件典型案例》。
來源 | 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
在第25個“世界知識產權保護日”來臨之際,4月14日,長沙中院在長沙知識產權法庭召開長沙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新聞通氣會。長沙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長沙知識產權法庭庭長李才坤出席,長沙中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吳冀湘主持。
通氣會現場發布并逐一解讀了《長沙法院工程機械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2022年1月-2024年12月)》(以下簡稱白皮書)、《長沙法院加強工程機械知識產權保護十二條司法措施》(以下簡稱十二條司法措施)、《長沙法院2024年度知識產權十二件典型案例》(以下簡稱2024年度知識產權典型案例)。
白皮書立體展示了長沙法院2022-2024年工程機械領域司法保護的基本情況、實踐做法和工作成效,是長沙知識產權法庭自2018年成立以來的第二份涉工程機械白皮書,充分展現了長沙法院為加速建設世界頂級工程機械產業鏈集群,推進長沙全球研發中心城市建設貢獻司法力量的行動和決心。三年來,長沙法院審理的涉工程機械知識產權案件與前三年相比均有較大幅度增長,案件呈現類型多元化、事實查明復雜化、案件標的及調判金額高額化等顯著特點。
2024年,長沙法院共受理各類知識產權案件7856件,審結7414件案件,其中民事案件7313件,刑事案件98件,行政案件3件。2024年度知識產權典型案例重點聚焦專利、商標、著作權以及商業秘密保護等多個關鍵領域,包括全國首例AI文生視頻侵權案、最高法院首批涉市場準入行政訴訟十大典型案例等一批受到廣泛關注的案件,充分彰顯長沙法院有效促進創新驅動發展,切實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的司法理念。
通氣會上舉行了技術調查官聘任儀式。根據湖南省機械工業協會推薦,李才坤向新聘任的3名技術調查官頒發聘書。近年來,長沙法院高度重視各專業領域內的專家智慧,出臺《技術調查官工作規則》與《技術調查官管理辦法》,積極推動技術調查官制度運用,目前長沙知識產權法庭共有22名技術調查官,為技術發明、計算機軟件、集成電路設計、植物新品種等專業性極強案件的事實查明提供有力支撐。
李才坤在總結中強調,長沙法院將全面推進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做深做實、向精向新、更優更亮。努力完善案件管轄及法庭職能,推動構建“1+9”全管轄格局,探索長沙知識產權法庭訴訟服務+調、立、審、執職能全覆蓋。積極推進審判精品化戰略,樹牢隊伍精英化、審判精品化、服務精準化目標,全面提升長沙法院知識產權審判業務能力水平。有效增進多部門聯動保護,推進國家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區建設,構建知識產權司法和行政執法有機銜接、協同共進的運行機制。持續擦亮“長小知 護知產”品牌,做實做細知識產權“前保護”,為各類市場主體提供更加優質的司法服務,助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據悉,長沙中院此次發布的《十二條司法措施》系全國首份專門針對工程機械產業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文件,從產業發展高度“精準施策”,開創性構建“分級分類”保護體系,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第一條至第四條重點加強對工程機械專利、商標、著作權和商業秘密的保護;第五條至第八條著力維護工程機械市場秩序、保護企業數據資源、妥善處理技術成果權屬糾紛和技術合同糾紛;第九條至第十二條則注重完善保護機制,包括加大對侵權行為懲治力度、深化協同保護、營造法治氛圍和支持企業國際化發展等具體措施。
近年來,隨著工程機械產業高速發展,長沙法院相關知識產權案件迅速增長。2022-2024年,審理的涉工程機械行業知識產權案件同比增長145%。
長沙法院不斷創新工作方法和審理模式,多起案件獲評全國典型案例的同時,仍面臨一系列現實挑戰——產業快速發展伴生的知識產權保護需求,案件數量和難度的持續增長,以及急需解決的企業“出海維權難”問題等。
在此背景下,《措施》應運而生,提出了四方面的創新舉措。
一是首創行業專項保護機制。作為全國首個工程機械行業知識產權專項保護文件,開創性地構建了“分級分類”保護體系。堅持“三合一”審判機制,核心權利保護采取“源頭追溯+全鏈條打擊”,商業秘密采用“區塊鏈存證+司法推定”規則。推出與協會共建保護聯絡站、涉外維權宣講等新型保障措施,建立定期發布工程機械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白皮書制度。
二是采用新型審判模式。建立案件快速審理通道,采取多種舉措將工程機械類知識產權案件審理周期壓縮。運用司法區塊鏈技術對企業數據進行確權存證,破解行業技術秘密舉證難題。
三是突出問題導向施策。針對行業痛點精準發力,依法審理針對工程機械企業的商業詆毀案件,探索精細化計算方式確定賠償數額,積極適用司法懲戒整治不誠信行為,開展“N課一冊”活動提升企業維權能力。
四是重視企業出海司法服務。依法公正審理涉外工程機械知識產權案件,建立涉外案件“禁訴令”應對機制,高效審理工程機械企業出海司法案件。
附《十二條司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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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布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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