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省“清網護鳥”專項整治行動開展以來,渝水分局食藥環偵大隊以“零容忍”姿態重拳出擊。近 日,成功偵破一起非法持槍狩獵案!
案情速遞:
4月8日凌晨,渝水食藥環偵大隊根據群眾舉報線索,聯合分局特巡警大隊連夜布控,經過連續奮戰,在某返程路段當場抓獲犯罪嫌疑人陳某、黎某等3人,查獲加壓氣槍1支、被獵殺的斑嘴鴨等野生動物5只。
經查,4月7日晚,陳某等人駕駛越野車流竄至良山鎮周邊山間,利用強光照射鎖定目標后,使用氣槍實施非法狩獵,其行為嚴重破壞當地生態平衡。
目前,3名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法律課堂:這些紅線不能碰!
01
非法持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明確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02
非法狩獵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使用禁用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罰金。
03
野生動物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四條:禁止使用夜間照明行獵、殲滅性圍獵等工具或方法獵捕野生動物。斑嘴鴨屬國家“三有”保護動物(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非法獵殺需承擔法律責任。
新余公安鄭重警示
非法持槍、獵殺野生動物不僅威脅生態安全,更將面臨法律嚴懲!此次案件的快速偵破,彰顯了公安機關堅決守護綠水青山、打擊環境犯罪的堅定決心。下一步,渝水食藥環偵部門將持續深化“清網護鳥”行動,強化巡查整治力度,對破壞野生動物資源行為“發現一起、嚴懲一起”。
共建生態家園,需要您的參與!
若發現非法狩獵、交易野生動物等線索,
請立即撥打110舉報!
讓我們攜手筑牢生態安全屏障
守護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家園!
出品/新余公安融媒體中心
來源/渝水分局食藥環偵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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