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關于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全面推行職業技能等級制度、推進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建設、規范組織實施和證書頒發、建立常態化考核認定機制等7項重點任務。《實施意見》對養老服務技能人才釋放了哪些紅利?來和小編一起看看~
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
意見提出新要求
01
對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目標提出新要求
《實施意見》提出,到“十五五”末,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養老護理員占比達到80%以上,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其他養老服務技能人才數量顯著提升。
02
對“新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崗位)實施范圍提出新要求
《實施意見》要求全面推行職業技能等級制度,將“新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崗位)實施范圍由12部門文件中開展試點的養老護理員,拓展至設有高級技師等級的全部養老服務技能類職業(工種),并詳細列出了“新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崗位)對應的基本要求和評價實施機構。同時,鼓勵具備條件的養老服務企業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民政部門指導下,制定特級技師和首席技師技術職務(崗位)評價規范并開展評聘工作。
03
對推進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建設提出新要求
《實施意見》首次對養老服務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建設工作原則、遴選方式、質量要求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并對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實行動態調整,嚴把質量關。
04
對建立常態化考核認定機制提出新要求
《實施意見》要求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根據市場需求和人才發展需要,每年定期開展養老服務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并對加強認定工作專業化建設提出明確要求。
05
對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結果應用機制提出新要求
《實施意見》提出促進認定結果與培養使用待遇相結合、拓展高技能人才職業發展空間,為各地結合實際拓寬養老服務技能人才職業發展通道、提升待遇保障水平提供了政策依據。
06
對建立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部門協作機制提出新要求
《實施意見》要求各級民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明確了兩部門的任務分工、協作機制以及工作重點等,為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引。
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
今后有了新標準
1.明確了工作原則
《實施意見》明確省級民政部門要會同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加強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建設,在工作推進上要求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在認定機構確定上要求嚴格條件、擇優遴選,在日常管理上要求動態調整、優勝劣汰。
2.明確了遴選方式
《實施意見》要求省級民政部門要統籌本地區養老服務行業協會、養老服務機構、人才實訓基地、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等,遴選一批符合條件的單位,經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成為本地區養老服務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
3.明確了質量要求
《實施意見》著眼確保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數量適中、布局合理、質量過硬,要求嚴格控制省級養老服務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數量,原則上每個省份同一職業(工種)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不超過3個。
4.明確了評價實施
《實施意見》提出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要遵循客觀、公正、規范的原則,開展備案范圍內的養老服務技能類職業(工種)等級評價認定工作,依據相關國家職業標準,通過理論知識考試、操作技能考核、綜合評審等方式開展評價。
多方面政策制度設計
調動人才參評積極性
支持用人單位擔起主體責任
《實施意見》要求,民政部門要指導用人單位加大養老服務技能人才職業技能培訓和評價的經費投入保障力度,推動建立評價與使用相結合的工作機制;鼓勵養老服務機構結合用人需求,根據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結果合理安排使用養老服務技能人才,并將職業技能等級作為養老服務技能人才工資分配的重要參考,推動建立與職業技能等級(崗位)序列相匹配的崗位績效工資制;引導用人單位工資分配向高技能人才傾斜,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資增幅不低于本單位相應層級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人均工資增幅。
用好養老服務政策指揮棒
《實施意見》明確,鼓勵在養老服務機構等級評定、質量評價、補貼支持等工作中,加大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養老護理員等養老服務技能人才配置情況所占評價權重,并在同等條件下將其作為養老服務機構參與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合作招投標的重要評價指標。
發揮激勵褒揚助推器作用
《實施意見》提出,民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積極拓寬養老服務技能人才職業發展通道,支持高技能人才參加相關職稱評審和職業資格考試,鼓勵相關專業技術人才參加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搭建兩類人才成長“立交橋”;加強對養老服務技能人才的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依法依章程推薦高技能人才作為各級“兩代表一委員”人選,選拔推薦高技能人才參加各級各類評選。
在杭州
支持養老服務人才建設有這些舉措
2024年,市民政局會同市人力社保局出臺了《加強杭州市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明確了我市養老人才隊伍建設培育方案,重點內容和民民一起回顧——
01
落實養老護理員崗位津貼
按照《杭州市養老護理員特殊崗位津貼補助實施辦法》(杭民發〔2024〕78號)的要求,對符合補助條件的養老護理員,按照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技師(二級)、高級技師(一級)不同等級,給予每人每月300元、400元、500元、800元、1200元的養老護理員特殊崗位津貼。
02
落實機構入職獎補
按照《浙江省民政廳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 <浙江省養老服務專業人員入職獎補辦法> 的通知》(浙民養〔2021〕210號)的要求,對符合條件的入職養老服務機構大中專畢業生給予獎補。
03
加強護理員關心關愛
聯合慈善、福彩、工會開展關愛項目,為養老護理員提供困難幫扶,推進護理員技能提升。
04
加大政校企聯合培養
聯合省市高校,開展聯合人才培養,開辦養老服務與管理方向的定制班。加強校企合作,支持相關院校聯合養老服務機構開展訂單式人才培養和技能培訓,推進養老護理員繼續教育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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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杭州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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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楊歡
一審:繆軍;二審:官卿梓;三審: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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