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張益平與被執行人覃少南經濟合同糾紛一案 ,因被執行人覃少南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本院特發執行懸賞公告。
舉報電話:0738-6820019(彭法官)
懸賞期限:2025年 4月3日-2026年 4月2日
懸賞條件:凡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覃少南的下落并被本院找到的,本院依申請執行人承諾獎勵1萬元賞金,凡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覃少南的有效財產線索并執行到位的,本院依申請執行人承諾按照執行到位標的金額的10%予以獎勵。本院鄭重承諾:對舉報人提供被執行人下落或財產線索的予以嚴格保密。
雙峰縣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來源:雙峰縣人民法院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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