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法院的效率這么高,不用等到執行階段就拿到錢了!”當事人贊嘆道。
近日,我院三鄉法庭通過“審執聯動”新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合同糾紛案件,實現案結事了。這一創新舉措不僅節約了司法資源,更為當事人省時省力,贏得廣泛贊譽。今天,讓我們走進這起典型案例,了解“審執聯動”背后的故事與價值!
案例回顧:從“對簿公堂”到“執前解紛”
因合同糾紛,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將中山某環境服務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訴訟標的額達31萬元。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高宇發現雙方均有調解意愿,但對具體金額存在分歧。棘手的是,原告在訴前已凍結被告公司賬戶及法定代表人左某某的支付寶、財付通賬戶共計2萬余元,而被告后續又有19萬元貨款被凍結,導致公司經營陷入困境。
一邊是原告急于回款,一邊是被告急需解凍賬戶恢復經營,如何平衡雙方利益?
高宇法官迅速與三鄉法庭執行團隊趙磊聯動,在確認被告賬戶未被其他案件輪候凍結后,不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提出創新解決方案:將已凍結的19萬元直接劃付給原告,剩余款項由被告分期支付,并同步解除賬戶凍結。方案一經提出,雙方當即達成調解協議。執行團隊僅用兩個工作日便完成款項劃付和解封操作,糾紛在進入執行程序前圓滿化解。
案件結束后,被告左某某感慨道:“賬戶凍結后,供應商天天催款,公司差點停擺。多虧法官靈活處理,解了我們的燃眉之急!”原告代理律師同樣豎起大拇指:“從調解到拿到錢只用了幾天,這種效率在以前想都不敢想!法院的創新真正讓老百姓受益。”
當事人專程送來錦旗,為三鄉法庭的高效與溫情點贊!一面錦旗,一聲感謝,背后是法院司法為民的初心,更是“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的生動實踐。
審執聯動:
讓糾紛化解跑出“加速度”
三鄉法庭的“審執聯動”新模式,
究竟“新”在何處?
1. 審判與執行無縫銜接
傳統流程中,審判與執行分屬不同階段,當事人需經歷較長時間。而“審執聯動”模式下,法官與執行團隊提前介入、協同研判,確保調解方案具備可執行性,避免“調而不執”的尷尬。
2. 執前化解矛盾,減輕當事人訴累
本案中,法院在財產保全階段已凍結被告資金。通過直接扣劃款項并即時解封賬戶,既保障了原告權益,又讓被告企業迅速恢復經營,實現雙贏。
3. 節約司法資源,推動“抓前端、治未病”
三鄉法庭通過審執聯動整合資源,推動案件“調解即履行”,減少執行程序,既降低當事人訴訟成本,又緩解案件積壓。
法律護航:
創新背后的制度支撐
“直接從被告賬戶扣劃款項是否合法?
是否會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
根據《關于加強立審執協調配合推動矛盾糾紛提前化解的工作指引》,若財產保全階段已足額控制財產,審判部門可裁定扣劃并通知執行部門直接劃付,無需進入執行程序。
三鄉法庭的審執聯動模式,是深刻踐行“楓橋經驗”的縮影。從“對簿公堂”到“執前解紛”,三鄉法庭用創新與擔當書寫了司法為民的新篇章。我院將繼續以群眾需求為導向,以機制創新為引擎,讓公平正義更加可感、可觸、可信!
壹法中山融媒體工作室
編輯:高欣悅
一審:吳娟歡
二審:丁向娜
三審:林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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