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透”作者|七步半
江西景德鎮“司機泄憤撞死一家三口”案,因為今天開庭審理,再次走入公眾視野。
這個案件之所以如此牽動人心,主要是惡與善之間較量的具象化。這并非一起簡單的交通事故致死案。
事件發生在去年10月2日晚間,當時被告人廖某宇因與女友發生口角,便為了泄憤猛踩油門,撞上了正在過馬路的一家三口。據鑒定當時在撞上的前2秒時,車輛速度達到129km/h,撞上前約0.4秒速度也至少105 km/h,而當時的路段限速40公里。這一家三口在這起車禍當中不幸喪生。
這原本是幸福美滿的三口之家。在死者家屬胡女士的口述中得知,她的兒子兒媳和孫子都在這起事故中無辜喪生。兒子才31歲,去世前在一家國企上班,兒媳才30歲,也有體面工作,孫子不到一周歲。
事發當天,原本是一家三口到胡女士家聚餐的歡樂時刻。但是他們在去胡女士家的路上遭遇廖某宇泄憤撞上。據胡女士透露,兒媳和孫子當場就去世了,兒子則是送到醫院后不治身亡。
胡女士及老伴都受事故打擊,患上了創傷后應激性障礙、重度抑郁。他們特意搬到兒子一家的婚房住,好像這樣才感知到兒子一家還存在過。而從小父母離異由爺爺帶大的兒媳去世,讓她的爺爺接受不了這個打擊,在3月19日離開了人世。
此前被告人父親廖先生與胡女士的一段通話錄音顯示,廖先生竟然將自己兒子的所作所為看作是“天災”,是沒辦法控制的事。而如果胡女士不放過他的兒子,就是人禍。
兩人的通話錄音中,廖先生的原話是:“我兒子撞死了你家屬,這是意外,這是天災,你們過來搞我兒子,這是人禍,一個是天災,一個是人禍。一個是人為的,一個是沒法控制的。”
廖先生對這起事故的“天災”一說,本人實在是不認可。在限速40公里的路段上,在只有斑馬線、無紅綠燈的路口,卻將車速飆到了129km/h。很顯然,被告人廖某宇不可能不清楚這個速度對人身安全的危害。他卻因與女友的口角就這樣撞上了一家三口。這不是天災,而是人禍。
受害者家屬期待嚴懲兇手,一命抵三命。廖先生大言不慚地說這是“搞他兒子”“是人禍”,則本人更是不認同。古代就有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的社會規則,當代社會更是法制的社會,不把別人的生命當回事的人,注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今天法庭對該案進行了公開審理,法庭最后宣布擇期宣判。被害人和被告人的親屬等旁聽了庭審。
事故當中殞命的一家三口,原本過著美滿幸福、充滿希望的生活。這一切都因這場本可避免的車禍而終止。而發生口角就隨意剝奪殘害他人生命的惡人,注定得不到好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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