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插足他人家庭反告原配侵犯隱私?”
妻子在丈夫出軌同居屋內安裝攝像頭
拍下隱私視頻后發抖音曝光
第三者索賠3.2萬
法院一錘定音——
視頻必須刪,但錢不用賠
2023年8月,藤縣的王月在與情人胡銘同居的出租屋中發現一個攝像頭,存儲卡內存有他們被拍下的生活隱私視頻文件。文件顯示,視頻內容已同步至網絡服務器并有數次觀看記錄。王月驚慌不已,因為這個攝像頭正是胡銘的妻子黎茜及其姐弟安裝的。同年9月至10月,黎茜多次在自己的抖音賬戶及微信朋友圈公開王月的肖像、生活照、隱私照和視頻。王月報警后,警方要求黎茜刪除相關信息,但黎茜拒絕。
王月隨后將黎茜及其姐弟黎力、黎鈺告上藤縣人民法院,要求停止侵害其隱私權、名譽權、肖像權,并刪除發布至抖音、微信朋友圈的文字、圖片、視頻等內容,銷毀通過攝像頭獲取的影像資料,公開賠禮道歉,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及律師費1.2萬元。
黎茜辯稱,案涉房屋是丈夫胡銘租賃的,她作為妻子安裝攝像頭是為了確保小孩日常生活安全,合情合理。監控記錄下丈夫與王月的出軌行為后,她公開視頻是為了勸阻丈夫的不忠行為,并無不當。黎力、黎鈺則辯稱,他們并非侵權人,王月向他們主張賠償沒有依據。
藤縣法院審理認為,王月明知胡銘有家庭仍與其交往并發展成不正當關系,侵害了黎茜的配偶權,違背公序良俗,敗壞社會風氣,本身存在過錯。法院指出,黎茜作為合法妻子,想要制止丈夫的不忠行為可以理解,但其在案涉居所安裝監控錄像偷拍王月與胡銘的同居生活,并發布至社交平臺,擅自公開王月的隱私生活,侵犯了王月的隱私權、名譽權、肖像權。盡管黎茜的行為出于維護自身權益,但超出法律賦予的必要界限,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然而,法院認為,王月的行為有悖公序良俗,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背道而馳,黎茜及其家人雖有不當行為,但王月有錯在先,且未能提供證據證明其精神遭受嚴重損害。因此,法院判決黎茜立即刪除發布至社交平臺的不當內容及影像資料,但駁回了王月要求公開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及律師費的訴訟請求。王月不服一審判決,向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梧州市中院依法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來源:廣西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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