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開展全省審計機關“科學規范提升年”行動,嚴格落實審計質量分級負責制,持續強化全流程審計質量控制,提升審計成果質量,防范審計風險,日前,山東省審計廳印發《山東省審計廳審計項目全流程審計質量控制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明確了計劃管理、組織實施、審理審定、督促整改等審計項目全流程各環節的職能定位、質量標準、職責措施和責任追究情形,構建了分級負責、貫通協作、有序銜接的審計質量控制制度體系,為全省審計質量控制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辦法》共9章81條,著眼于務實管用、操作便捷,成為全省審計人員的“審計全景圖”“掌上工具書”,創新編制了審計質量控制要點表、流程圖、負面清單、辦文導航作為配套要件,既從正面明確了14項質量控制職責的90條具體控制措施,又從負面提示了10個關鍵環節和4種主要審計結果文書的88個常見風險點。
《辦法》呼應審計實踐需要,著眼于流程再造、系統重塑,注重提高審計現場工作質量和效率,進一步細化和壓實審計組組長、主審和成員責任,新增了調查談話質量控制措施,規定了外部延伸調查的審批程序,規范了獲取利用和核查報送電子數據審計證據的要求,界定了外聘人員工作權限,明確了對于性質輕微、違規金額小、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問題,放入未在審計報告正文中反映的問題清單。
《辦法》突出牽頭業務處室對所牽頭項目的統籌謀劃、業務領導、組織實施、復核把關和成果提煉職責,進一步壓實牽頭業務處室在編制審計工作方案、組織審計項目實施、匯總提煉審計成果、組織審計項目后評估等方面具體質量控制措施,賦予了牽頭業務處室對市縣審計機關參加省廳統一組織項目的指導把關權限,推動牽頭業務處室切實做到既“做主”又“擔責”。
《辦法》立足“關鍵防線”,優化審理審定模式,規定實行三級審理制度,推動審理工作有序銜接、高效開展;創新實施審理會制度,健全重要事項、重大分歧和復雜疑難問題研究解決機制,明確不同類型審計項目審定程序和要求,最大程度實現提升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的質量控制目標。
(大眾新聞記者 劉童 通訊員 徐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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