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國家安全法頒布實施 10 周年,4 月 15 日是第十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國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動國家安全教育工作廣泛普及深入,根據《固始縣教育體育局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活動的通知》要求,固始縣元光小學結合實際,開展了一系列國家安全教育日活動。
播放宣傳標語
學校利用電子條屏全天播放“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宣傳標語,營造氛圍。
布置班級文化走廊
學校各班級以“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為主題,精心設計布置班級文化走廊,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營造濃厚的宣傳教育氛圍,增強宣傳效果。
致家長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長朋友們:
大家好!2025年4月15日是第10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今年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宣傳教育活動主題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走深走實十周年”。在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我們倡議:
1、不參與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不因經濟利益出賣國家秘密。
2、發現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及時報告。12339是國家安全機關受理公民和組織舉報的電話。
3、不下載傳播境外宣傳視頻和資料。
4、日常拍照注意,不能在軍事基地、軍用港口、軍用機場等軍事設施拍照,不分享轉發涉及軍事設施、武器裝備的照片。
5、機關事業單位使用電腦、網絡要遵守保密規定,內外網不混用。
6、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寄遞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名錄》,不得攜帶相關物品入境,因為涉及生物安全。
7、家長與孩子交流社會與國際問題時,不宜言論偏激,而是理性分析和看待問題。
8、國家安全涉及多個方面,科技安全本身就是科技力量的競爭,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極地安全、生物安全等等,都需要高精尖的技術作為支撐,唯有努力學習,研發前沿技術,才能為保障國家安全做貢獻。
9、微信等網絡媒介傳播信息速度快,一旦轉發涉密信息或不當言論,極易造成廣泛傳播和惡劣影響,所以,慎重通過網絡媒介發布和傳播信息,不傳播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
10、網絡無處不在,要保障網絡安全。謹防網絡詐騙;拒絕網絡黃賭毒信息;不得在網上謾罵,實施網絡暴力;控制上網時長,不得沉迷網絡游戲;謹慎網絡交友。
11、知曉公民和組織維護國家安全的下列義務:
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于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
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
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
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
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向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或者組織提供任何資助或者協助。
開展主題班會
各班召開第10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主題班會。班主任帶領學生學習了“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由來,以及我國公民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責任與義務。
舉行主題升旗儀式
4月14日上午該校舉行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主題升旗儀式。黨員教師趙潔通過國旗下講話的方式普及國家安全知識,提高師生國家安全意識。
護苗廣播站宣傳廣播
為將國家安全融入學生日常教育活動中,強化師生保護國家安全的意識,該校利用護苗廣播站,對全校學生普及“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知識,讓學生們更加了解國家安全的基本知識、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等內容,爭當國家安全的傳播者和守護者。
舉辦手抄報比賽
為了加深學生對國家安全人人有責的理解,該校組織舉辦了一期以“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為主題的手抄報比賽,讓學生主動參與,主動了解,主動學習,著力培育他們的國家安全意識。
國家安全教育日宣講活動
學校組織師生在演播廳以宣講的形式上一節國家安全教育課,講授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相關知識,引導學生樹立“家國一體”的意識?,培養他們的愛國主義情懷,強化師生的國家安全觀。
維護國家安全,人人有責、人人可為。今后,該校將立足常態化開展國家安全教育,積極拓展相關教育資源,引導學校學子從自身做起,身體力行,挺膺擔當時代新人,牢記國家安全,共筑國家安全防線。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知識
2025年4月15日,是第10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今年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宣傳教育活動主題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 走深走實十周年”。下面我們一起學習相關知識吧!
1.什么是國家安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二條規定,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于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國家安全主要包含了政治安全、軍事安全、國土安全、經濟安全、金融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絡安全、糧食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極地安全、生物安全、人工智能安全、數據安全等20個領域。
2.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設立背景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為了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維護國家安全而設立的節日。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將每年4月15日確定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3.什么是總體國家安全觀?
2014年4月15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他指出,我們要準確把握國家安全形勢變化新特點新趨勢,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走出一條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
4.總體國家安全觀五大要素
以人民安全為宗旨;
以政治安全為根本;
以經濟安全為基礎;
以軍事科技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
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托。
5.總體國家安全觀五個統籌
統籌外部安全和內部安全;
統籌國土安全和國民安全;
統籌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
統籌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
統籌維護和塑造國家安全。
6.總體國家安全觀十個堅持
堅持黨對國家安全工作的絕對領導;
堅持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
堅持以人民安全為宗旨;
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
堅持把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堅持統籌推進各領域安全;
堅持把防范化解國家安全風險擺在突出位置;
堅持推進國際共同安全;
堅持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
堅持加強國家安全干部隊伍建設。
7.應警惕哪些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
一些可疑人員未經批準到內部做調查,進行科技、經濟、企業等情況搜集。發現這種情況不能隨意提供,并向當地公安機關或國家安全機關報告。
警惕境外電臺、電視、網絡等傳媒的煽動、造謠。
一些境外組織和人員經常出現在我軍事、保密單位周邊,乘機盜取秘密情報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員要立即報告。
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組織和個人,利用一些群眾不滿情緒,煽動與政府對抗。遇到這些情況,應立即報告。
8.公民在維護國家安全中有哪些權利?
公民和組織支持、協助國家安全工作的行為受法律保護。因支持、協助國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親屬的人身安全面臨危險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請求予以保護。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應當會同有關部門依法采取保護措施。
公民和組織因支持、協助國家安全工作導致財產損失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償;造成人身傷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撫恤優待。
公民和組織對國家安全工作有向國家機關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國家安全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提出申訴、控告和檢舉的權利。
(通訊員 賈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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