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網站“行政執法公示平臺”發布了景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的“景市監處罰〔2025〕1020號”處罰文書:景縣銀座幼兒園因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復用餐飲具,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56條第二款的規定,被該局處以罰款7000元。
上述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4年9月25日,衡水市綜合檢驗檢測中心依據職權進行監督檢查時,對當事人店內使用的復用餐飲具進行抽檢,結果顯示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飲)具》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我局執法人員接到報告后于2024年11月12日責令其改正,并給予了警告的當場行政處罰。2025年1月7日,衡水市綜合檢驗檢測中心再次對當事人店內使用的復用餐飲具進行抽檢,檢驗結果仍舊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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