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長建議小學延時至6點半放學”的話題在網上吵得沸沸揚揚,這一建議看似簡單,實則牽出了教育領域里家校社協同的復雜難題,就像揭開了一個藏滿矛盾的“潘多拉盒子”。
深圳的一位家長在人民網留言板上提出,小學放學時間過早,職工家長難以接送及看護,希望能延時至18:30。
寶安區教育局回應,課后服務原則上到18:00,特殊情況學校會妥善安排。這一建議迅速引發熱議,畢竟目前多地小學放學時間在15:30至16:00,與多數家長五六點的下班時間嚴重不匹配,“3點半難題”一直困擾著眾多雙職工家庭。
可這一建議為何會引發爭議呢?關鍵在于混淆了“延時放學”與“課后服務”的概念。按照教育法規,正常放學時間是不能隨意調整的,放學后學校提供的服務屬于“課后服務”,這是一種差異化的非義務教育服務。有需求的學生可選擇,沒需求的可不選。然而現實中,課后服務卻在不少地方變了味。有的地區將課后服務“理解”為延遲放學,強制所有學生參加并收費;有的學校把本該免費的義務教育管理服務納入課后服務收費項目;還有些地方,即使財政埋單,家長也把課后服務當成統一要求,導致課后服務背離了初衷,延長了師生在校時間。
雙職工家庭有接送難題,家長們的無奈真實存在。但站在學生角度,過長的在校時間讓他們疲憊不堪。有網友算過,若深圳小學生早上7:30到校,延時到下午6點半放學,在校時長超11個半小時,比成年人工作時間還長,這極有可能引發學生厭學情緒。教師們更是叫苦不迭,課后服務讓他們日均工作時間遠超12小時,自己的家庭和孩子都無暇顧及。
要解決這一難題,單靠學校肯定不行。從過往經驗看,各地其實都在積極探索。北京推出中小學生課外活動計劃,上海公辦中小學實現課后服務全覆蓋,浙江杭州的課后服務被稱為“晚托班”。除了學校端,單位、企業端也可以發力,比如協調雙職工家庭一方所在單位實行彈性工作制,允許提早上下班。
從更廣泛的社會層面看,社區托管中心、政策配套補貼等措施也能提供支持。上海部分社區推出“學生驛站”,由退休教師、大學生志愿者托管孩子,政府購買服務;杭州有企業試點“接送假”,允許家長靈活調整1小時工作時間。學校也可實行彈性延時服務,像山東濰坊試點的“分層延時”,低年級托管到5點,高年級到6點,教師輪班并發放補貼,各取所需。
在這場家校社協同的大討論中,你更支持哪種解決方式呢?是學校進一步優化課后服務,還是期待企業推行彈性工作制,亦或是社區托管發揮更大作用?歡迎在評論區分享你的觀點,咱們一起探討如何破解這一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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