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本情況
2022年4月,君審律所當事人通過配偶投保ZGRMJK保險公司"好醫保長期醫療保險",保額400萬元(含1萬元重大疾病保險)。2023年12月,當事人確診"左股骨遠端骨腫瘤"并申請理賠。保險公司以"投保前未如實告知"為由拒賠。經虞城縣法院判決支持首次理賠后,保險公司仍拒絕續保及后續醫療費賠付。君審律所當事人遂委托北京君審律師事務所韓玉龍律師(咨詢點頭像)再次提起訴訟,最終經調解達成協議。
二、爭議焦點分析
保險合同履行爭議:
保險公司主張:被保險人存在未如實告知情形
代理律師抗辯:
(1)前訴判決已確認保險責任
(2)保證續保條款應繼續履行
理賠金額計算:
后續治療費用59,635.59元的合理性
重大疾病保險金的給付條件
三、調解結果分析
調解方案核心內容:
保險公司繼續履行保險合同
支付2024年1月5日至6月6日醫療費及重疾保險金55,000元
當事人補繳保險費433.5元
調解價值評估:
確保保險合同持續有效,保障長期醫療需求
實現大部分理賠訴求(達成比例92.2%)
避免后續訴訟成本
四、案件啟示
對保險公司的建議:
規范健康告知審查程序
嚴格執行法院生效判決
完善保證續保業務管理
對投保人的建議:
妥善保存歷年繳費憑證
重大疾病確診后及時通知保險公司
遇拒賠情形應堅持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法律實務啟示:
保證續保條款的法律效力
前訴判決對后續理賠的約束力
調解在長期醫療保險糾紛中的特殊價值
五、結語
本案通過調解方式妥善解決了保證續保型醫療保險的理賠糾紛,既維護了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也為保險公司提供了可操作的解決方案。該案例對類似長期健康保險糾紛的處理具有示范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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